部分基层法院对裁判文书进行表格式改革,不仅大大降低了法院的司法成本,而且这种表格式判决书在庭审结束之后当天就能送到当事人手中,极大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刘 勋 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过几天才能收到判决书不同,庭审半个小时之后,双方当事人就收到了法院作出的表格式判决书。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地法院推行表格式判决书,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效率,打通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最后一公里”,使正义来得更快,让案件当事人看得更明白清楚(7月5日《法制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工作报告显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结1671.4万件,结案标的额4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7%、21.1%和54.5%。从这组数据不难看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办案压力不断提升,但是一线办案法官的数量并未随之增长,因此具体到法官个人其办案压力也随之提升。试想如果不对法官办案的方式进行创新改革,那么法官办案的效率必然受到影响,对于每个当事人而言诉讼的时间成本也随之提升,效率作为衡量司法水平的重要指标,如果法官因为办案数量的增加而不得不放弃效率,那么就会直接导致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的下滑。面对办案压力与日俱增和司法效率高要求之间的矛盾,法院需要大力推进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充分挖掘法院内部的办案潜力,积极对办案方式进行创新。 案件的简繁分流是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的重要途径,很多基层法院为推进案件的简繁分流成立了专门的速裁组织,集中精力办理那些权利义务清楚、证据充分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另外在刑事审判方面有些法院也在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然而在审判实践当中,速裁法官随着业务熟练程度的提升,借助于案件集约化审理模式会很快让其个人效率达到极限,也就是说法官的个人精力和熟练程度不会无限制提高。 在办案机制不变的前提下,案件集约化审理模式改革对司法效率的提升幅度有限,如果不进行机制上的变革,法官审判个案的效率依然会面临下滑的风险。对于业务非常熟练的速裁法官而言,最花费精力的就是撰写裁判文书工作,按照传统裁判文书格式撰写大量的简易案件文书,已经成为速裁不速的根本性因素,如果对速裁案件裁判文书的内容进行简化革新,就是从办案机制上进行变革来挖掘办案潜力、提升审判效率,是彻底打通简案快审“最后一公里”的务实之举。 据介绍,表格式判决书的优点是简明扼要,不遗漏判决书的基本要素,将重复性的表述、类型案件的通用论述、当事人无争议事项的认定和论述省略,将案件的核心内容用表格的方式体现,一目了然,重点突出。部分基层法院对裁判文书进行表格式改革,不仅大大降低了法院的司法成本,而且这种表格式判决书在庭审结束之后,当天就能送到当事人手中,极大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进一步满足了当事人对司法效率的期待与要求。 推动法院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必须打破机制的束缚,而不能墨守陈规。兼顾说理和效率的表格式判决书充分体现出法院推进改革的务实精神,让法院的简繁分流改革举措彻底摆脱速裁不速的尴尬,将司法正义的实现效率摆在审判工作的前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