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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举报,就是要尽量降低门槛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王婧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23
摘要:经过第三次修订并于近日起实施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因为降低了门槛,简化了手续而受到关注和好评。 有力打击违法犯罪,离不开群众举报。举报首先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通过举报,公民履行的是宪法赋予的监督权。从实践层面来看,打

经过第三次修订并于近日起实施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因为降低了门槛,简化了手续而受到关注和好评。

有力打击违法犯罪,离不开群众举报。举报首先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通过举报,公民履行的是宪法赋予的监督权。从实践层面来看,打击违法犯罪虽然是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但职能部门要想以有限的力量精准打击散布在生活底层的不法分子,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尤其是要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

鼓励群众举报,要为群众举报尽可能地提供方便。不仅要提高群众的举报意愿,还要让群众会举报。要通过通俗、到位的宣传推送,让群众熟悉相关的举报知识、举报技能。比如,遇到具有不法嫌疑的行为,该向哪个部门举报?如果是上门举报,离自己最近的职能部门在哪儿?举报电话、微信账号是什么?举报需要遵循怎样的流程?需要搜集哪方面的证据?在搜集证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要提高服务意识,宣传举报知识的展板、展牌在内容上要更喜闻,地点上更乐见,真正成为群众举报的好助手。这样既可以提高“线索”的精准度和可用性,也有助于使有限的执法司法资源更好地发挥效力。

鼓励群众举报,要在举报条件设置上降低专业门槛。举报必须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也就是说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因此,为举报设置一定的条件是必需的。但是,正所谓隔行如隔山。特别是随着科技的进步,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相差悬殊。如果设置专业性过强或群众很难证明的举报门槛,不利于发挥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如此次修订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删除了旧版中“举报案件的违法行为属于可能导致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的”要求,这一要求因其操作性不强、证明难度大,不利于普通群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或许有人会说,降低举报门槛会导致无效举报、恶意举报增多。其实不然,降低门槛不是没有门槛。要减少无效举报,不应靠抬高举报门槛,而应通过加大举报宣传力度来解决,让群众了解举报的基本要求,让群众学会提供满足基本要求的合格证据。要遏制恶意举报,抬高门槛也不是好办法,运用法律手段才是最好的办法。对于用捏造事实等不法手段进行恶意举报的,要依程度不同进行劝诫、警告或者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维护举报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尊严。

多高的举报门槛群众能够接受?有个简单可行的方法,那就是走到基层问问“西城大妈”“朝阳群众”去。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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