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山水甲天下,作为桂林山水核心景观的漓江是国家5A级景区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当地政府对保护漓江流域生态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漓江沿岸非法采石挖矿等行为难以根治,秀美山水留下一块块难看的“疮疤”。近日,桂林市政府再次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责令涉及漓江风景名胜区内的22家采石场全面停产并予以取缔(5月12日《北京青年报》)。 说到山水,桂林怎么也绕不过去,它是中国一张靓丽名片。唐代诗人韩愈形容其“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以漓江风光和溶洞为代表的桂林山水景观,有山青、水秀、洞奇、石美四绝之誉。然而,媒体记者为我们呈现的则是让人痛心的现状:疯狂采石挖矿让人触目惊心,映入眼帘的是裸露的黄褐色。爬上一个山头放眼望去,采石挖矿造成的坑坡此起彼伏。这还是让游客心驰神往、魂牵梦萦,充满诗情画意的漓江风景吗? 为保护漓江流域的碧水青山,据说当地相关部门“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早在2012年广西就颁布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漓江保护纳入法治轨道,建立保护补偿机制,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2015年初,漓江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工程指挥部成立,随后对漓江景区“旅游黄金水道”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可是,漓江沿岸非法采石挖矿行为至今仍没得到有效治理,不能不说,所谓高压态势不过是“雷声大,雨点小”罢了。 “雷声大,雨点小”式的监管,自然难以抵挡各路采石挖矿场追逐暴利。据报道,在漓江周边采石挖沙投入小、利润大,目前采石成本每方大约10元,而片石、碎石和石粉等平均市场价格每方40元,利润大概为每方30元。有乡镇干部透露,一年山场租金只要几千上万元,矿主却可以赚得盆满钵满。监管“雷声大,雨点小”,无疑会助长非法采挖的逐利行为,即使对此有处罚,也可能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难以从根本上遏制。 许多事实表明: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定了相关条例与处罚措施,并不代表它们就能自动发挥作用。拿漓江沿岸被挖出一块块“疮疤”来说,不提高违法成本,不理顺监管体制,不将执法力量下派到开采一线,不打击违法者背后基层干部充当的保护伞,恐难以从根上管住违法采挖,甚至可能“上面重视,下面无视”。像漓江沿岸一些非法采石场,其中甚至有村委会通过招商招来的,签订了租赁合同,这样能形成治理合力吗? 漓江沿岸的非法开采,还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在已确认的43家采石场中,那22家被责令停产并取缔的采石场,位于禁止开发的“红线”范围内;其余21家采石场位于“红线”范围外,但也属于漓江流域,这一次并没有责令停产。那么,这21家日后会否侵蚀到禁止开发的“红线”之内?正如某专家所说,保护好漓江,除要注重核心景区,也不能忽略与核心景区紧密相连的周边地区,否则破坏了毛细血管,其他治理工作将治标不治本。 漓江沿岸“伤痕累累”警示每个地方:留住绿水青山,才有金山银山。地方不应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增长,不能只算财政收入的经济账,还要算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账;要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结合,及时伸出监管之手,叫停非法采石挖矿等行为,以保护好生态环境。对保不住一方水土的公职人员也要严厉问责,关系网、利益链往往是山石矿藏开采秩序混乱、侵蚀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源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