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风盛行的今天,见到了明星娱乐化、见到了育儿娱乐化、见到了做买卖娱乐化,也见到了当官娱乐化,只是万没想到,这次居然见到了检察机关娱乐化。 3月28日,福建省检察院微信公共号发布一则消息,标题为:“福建省检察院依法对任志强决定逮捕”,这个标题着实把笔者吓了一跳,带着“任大炮居然被抓了”的疑问,急忙点开,却发现内容居然是:“2016年3月24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任志强(正处级)决定逮捕。” 看完之后,笔者不禁哑然:这年头居然连检察院也开始玩“标题党”忽悠人了。不得不承认,单从新闻的角度讲,这个标题做得好,既概括了消息内容,又抓住了当前的公众敏感点,100000+的阅读量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是某媒体,或者某个人的公众号发出了这样的消息,笔者一定要为其点赞,但作为一个省级检察机关的公共号,以这种方式发布案件信息,似乎有点不可取。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是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能的过程中,一言一行就应该是严肃的,特别是省一级检察院,代表的是一个省检察系统的形象,在案件信息发布的过程中,更应该秉持一种认真、严谨的态度。以娱乐化的心态和方式来博眼球,时间长了,接受者可能会认为“这个检察院挺有意思”,不接受者,也许就会觉得“福建检察就会忽悠人”,显然这在无形中降低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法律权威,容不得娱乐化,毕竟“狼来了”的故事大家听几遍之后也就不会再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