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法官办案模式的试点和推广,既能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又能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判。 走进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大型的公示牌,法庭所有法官的姓名、年龄、照片、从业经历、业务方向等信息,在公示牌上一目了然。法庭好比在乡村设点的专家门诊,法官如同坐堂的中医,市民有什么麻烦事,可以像病人选医生一样,直接点名自己“信得过”的法官来调解或断案(3月1日《南方日报》)。 长期以来,法院一直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和压力,而如何破解该难题,也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尤其是,自去年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出现激增,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法官工作强度不断加大。那么,如何处理好效率与公正的关系,确保案件得到圆满妥善的解决,显得尤为重要。 基于上述认识,虎门法庭所创新推广的“专科”法官,确实具有破冰意义和价值。据报道看,虎门法庭去年的受理案件数量达到5375件,该庭却仅有12名办案法官,工作强度可想而知。然而,在推行“专科”法官办案模式后,该庭所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6%,同比下降1.92%,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出现双双提升。不难看出,“专科”法官办案模式之下,不仅可以使法官“减负”,而且还保障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不可否认,案多人少矛盾的存在,并不会在短期内予以解决。那么,面对办案人员无法增加,案件数量又不断增多的情形,就有必要调动和配置现有审判资源,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让“专科”法官办案,赋予了双方当事人挑选法官的权利,能够在源头上打消当事人的疑虑和猜忌,类似于将“回避程序”进行前置。同时,一旦某个“专科”法官成为当事人的首选,由于该法官具有精湛的业务知识,更有利于促成案件调解,简化不必要的诉讼程序。 进一步来看,“专科”法官办案模式的推行,将每个法官的身份、专业等进行了公示,与坐堂问诊具有相似之处。那么,对于擅长某一领域案件的法官来说,必然会在专业领域内达到精益求精,案件质量也能够得到保障。应该说,“专科”法官办案模式的试点和推广,既能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又能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判。而在之前,民商事案件办理都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仅浪费了审判资源,也让法官不堪重负。 既然是司法改革,就应该在制度和方式上实现破冰,从这个方面来看,虎门法庭推出的“专科”法官,效果值得期待。若要改革司法制度,就应该兼顾效率与公平,“专科”法官办案模式的推广,无疑有助于上述问题解决。作为民商事领域的改革创新,期待虎门法庭的“专科”法官能够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从而为更大范围内的司法改革提供宝贵和成熟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