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前北大教授邹恒甫未尽注意义务,在微博上发表侵犯北大名誉权的言论,被海淀法院判决赔礼道歉等。 因其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北京大学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日前该案已依法执行完毕。 回首整个事件,2012年8月21日,邹恒甫在新浪微博上发布:“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此微博引起网上轩然大波,被网民大量转发评论。 随后,邹恒甫于当日再发微博称:“至于在外面歌厅舞厅娱乐桑拿会所吃喝嫖娼的院长主任教授就更多了。” 2012年9月,北京大学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邹恒甫,认为邹恒甫以侮辱、诽谤方式公然损害北大名誉。法院审理后认为邹恒甫侵权行为成立,判决其停止侵权,删除相关微博,并在其新浪微博上连续7天刊登道歉内容。 一审宣判后,邹恒甫对判决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邹恒甫的行为构成对北京大学名誉权的侵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宣判后,邹恒甫则在其新浪微博上表示:“我邹恒甫对此判决不服。我不会向北大道歉。” 邹恒甫炮轰“北大淫棍多”,终审败诉仍坚拒道歉,彰显狂妄本质。 法院是干嘛的?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法院强制执行是啥概念?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强制行为。 法院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删除涉及侵权微博并在其微博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终审判决生效后,邹恒甫拒不履行判决对其确定的义务,北京大学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也许您要问了,没有邹恒甫的微博账号密码,怎么删除他的侵权微博?别担心,2015年5月28日,海淀法院向新浪微博经营者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协助删除侵权微博。 也许您又要问了,如果该公司不协助执行怎么办?那么我要告诉您,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应当积极予以协助,这是义务,不得拒绝!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人民法院可追究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今天,蛮横的邹恒甫在法院强制执行时低下了头。海淀法院对该案的强制执行有效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了生效判决的尊严,向社会公众彰显了司法权威。法院判决必须履行!法治权威不容侵犯!!任你有多狂,强制执行收拾你!我为法治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