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人被撞身亡,王宝强13日在微博上难控情绪,对肇事者爆粗口。14日晚,微博上又曝出一段王宝强针对此事接受采访的视频,视频中王宝强情绪十分激动地称,“我相信中国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平的交待。家里人这方面的事情都不会处理,一直在这拖着。他们欺负我们家都是老实人,也不能这么欺负人。”(12月15日新华网) 宝强爆粗口,让人想起了前几天的厅官裸奔维权。尽管,两者的表现方式有所不同,一者为爆粗口,一者为裸奔,但实质上两者的目的,都是借用媒体和舆论的力量维护自身的权益。试想,如果没有厅官裸奔街头四小时的看点,一个发生在三亚的寻常事件如何成为公共事件?在公众的刻板成见中,城管没有打人已经近乎是人性化执法了。同样,如果没有王宝强不顾形象爆粗口,一个发生在县城的交通事故如何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一个发生在个体身上的悲剧,不过是别人眼中的小概率事件而已。只是因为厅官裸奔的细节,与宝强发怒的看点,两个私人事件成为了公共事件,成为了新闻。 客观地说,两个事件在转化过程中都存在瑕疵。对于厅官裸奔的新闻来说,裸奔的厅官存在着策划新闻的意图和行为。其实,他根本不必裸奔四小时,在维权过程中他回过家里,但为了保持新闻的看点,他没有穿衣服而是拿起了相机。同时,他也不是徒步虚弱地走到市政府,而是打车到市政府门前。这样的细节让人看到了他狡黠的一面,也会让人觉得裸奔维权有炒作的味道。这或许与其曾经的记者身份有关。记者具有新闻敏感,反过来,记者也知道什么样的事件容易引起报道。故而,退休厅官作出了以上策划。当然,退休厅官已经不再是一个记者,其策划无关职业道德。 对于宝强爆粗口的新闻来说,也存在着一些隐藏的问题。比如,名人是否可以在微博上爆粗口。尽管事出有因,当事人处于极端愤怒状态,但是名人身份加上微博的属性,已经让其表达成为一种公共表达。既然如此,名人就应该遵循公共表达的习惯,遵守公共表达的边界。再者,肇事者曾扬言“撞人没关系,小事儿,我找点关系就能解决”的引语,缺少事实的来源,即便是当事人也应该完整地表述信息及信息来源,以保证信息的客观公正。对于媒体来说,更是应该谨慎地报道此类言论,除非已经对事实进行了核实和验证。遗憾的是,媒体把当事人所说的话当成了事实,缺少一个验证过程。 虽然两个事件都存在瑕疵,但是公众却善意地理解和接受了这样的瑕疵。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本来,策划中的作秀是被排斥的,表达的不规范是需要检讨的,但是公众却没有把这样的事情当回事,而是继续追问事情的处理情况。这种选择性关注与善意的理解,其实反映了公众对于媒体维权的认同和内心制度依赖的缺失——因为对制度缺少足够的信心,还没有养成制度依赖的路径,因为对媒体监督抱有希望,认为媒体监督是更有效的维权方式;所以对厅官裸奔和宝强爆粗口的行为予以了宽容和理解,所以对事情的症结紧追不放,没有因为瑕疵的存在转移视线。 媒体监督自然是一种维权方式,有时候确实有奇效。问题是,媒体监督的前提是,个人的遭遇可以成为公共事件,可以成为新闻,否则媒体监督就是一个空谈,因为个人的遭遇可能根本不是新闻,无法进入媒体的议程。所以,有时为了进行媒体监督,很多维权者挖空脑袋,绞尽脑汁地策划新闻,甚至不惜以干扰社会生活,降低社会道德的方式,策划所谓的新闻看点,以引来媒体关注和引发舆论监督。年终岁末,讨薪新闻的增多就是一个例证。而且,可以确定的是,讨薪的形式也必然越来越花哨。 以策划新闻的做法维权是一个手段,这种做法初期也能够见效。但久而久之,策划新闻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是:新闻的标准被提高,媒体的公信力被透支,制度的敬畏被放弃,策划意图成为习惯。而且,能够进行策划的毕竟是少数,那些沉默的大多数将因为缺少新闻看点依然沉默,处于被遗忘的状态。因此,即便看到了媒体监督的效力,也应该清楚,媒体监督代替不了制度救济,如何养成制度敬畏比养成策划新闻的意识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