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军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的关键所在。但必须看到,当下与法治思维相悖的人治思维,在领导干部中仍然具有很大市场和惯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干部习惯于搞权大于法、令重于法、位高于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开展工作的自觉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不够,法纪观念淡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现象一度发生,个别人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造成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传统观念和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也有军队改革转型时期相关法规政策机制不完善使得领导干部不能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因此,必须大力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水平,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要求落实到部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尤其是在当前深化改革过程中,更要强化法治思维,用好法治手段,坚持立法同改革相衔接,保证改革依法推进。 建立常态化的法治学习教育体系。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培养军队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必须先强化其法治理念,引导其把法治内化为道德信念,外化为自觉行动。一是加大对法律常识的学习力度。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理念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靠多年法律知识的学习积累的,要把具备法律常识作为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把法治理论作为领导干部必学内容,重点学习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法治基本理论和岗位履职必备的法律知识;二是要在军队院校设置法治课程。依托军队院校开展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轮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使其明白怎么用权、怎么干事,使法规制度真正进入思想、进入工作、进入实践。三是要定期开展法治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校正违背法治要求的思想与行为,切实敬畏法规、敬畏群众、敬畏岗位,心中铭记法律的底线,头顶高悬法律的利剑,自觉远离违法违纪的“高压线”。 (摘自12月9日《解放军报》7版,《大力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