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法制时评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景区退出机制应常态化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徐杨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2
摘要:国家旅游局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对部分违规景区的处理决定,其中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被取消5A级资质,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古城景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溪湿地旅游区、上海市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等6家5A级景区被严重警告。(10月11日《光明日报》)

  国家旅游局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对部分违规景区的处理决定,其中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被取消5A级资质,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古城景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溪湿地旅游区、上海市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等6家5A级景区被严重警告。(10月11日《光明日报》)

  自从旅游景区开展A级评定十几年来,对5A级景区最严厉的处罚是严重警告。此次山海关景区被摘5A,是自2011年国家旅游局启动对既有星级资质的景区暗访工作以来,第一次取消5A级景区资质,其破冰意义不容小觑。

  作为一项衡量景区质量的重要标志,国家A级旅游景区无疑是宣传和吸引游客的重要筹码。然而,长期以来,由于退出机制的缺失,包括5A级在内的A级景区基本上都是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导致一些景区一旦被评级后就觉得进了“保险箱”,从而忽视了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实施景区质量等级制度的初衷,在于通过分级管理,让景区发展有奔头,增强积极性。A级景区异化为“终身制”,背离了激励机制的初衷,降低了国标的含金量,也损害了旅游主管部门的公信力。

  事实上,2005年8月5日起施行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就已经列出了“摘牌”的杀手锏。“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对所评旅游景区要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但在现实中,尽管一些景区宰客欺客、设施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等现象十分严重,有关部门往往只是对其黄牌警告,很少亮出红牌。究其原因,既得利益的影响是症结所在。今年4月,山东省首次公示了4家被摘牌的A级景区,山东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工作人员坦言,公开摘牌多少存在一些阻力,“A级景区评级过程中投入巨大,又是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摘牌必然涉及各方利益,实施退出机制困难重重”。

  然而,从规范旅游秩序、维护游客权益的大局出发,即使困难再多,也要铁腕整治。今年初,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表示,将对旅游市场秩序问题实行一票否决,摘掉一批市场秩序混乱的A级旅游景区的牌子。从春节期间国家旅游局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44家A级景区被摘牌,到十一黄金周暗访发现山海关景区存在价格欺诈等问题,第一次取消5A级景区资质,对于旅游景区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对于广大游客来说,在为旅游部门重拳出击点赞的同时,更希望看到这场整治从“运动式”开始,以“常态化”结束。这一方面包括部门监管的常态化。根据现行规定,旅游景区全面复核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5A级景区一般每5年评定复核一次。三五年太久,只争朝夕。除了评定机制本身的复核周期外,各级旅游部门更应加强日常管理,通过不定期检查、暗访进行动态监管,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同时,还应包括听取民意的常态化。有关部门的精力毕竟有限,暗访工作再隐秘也难免走漏风声,因此应赋予游客更多话语权,积极听取公众意见。毕竟,某个景区能不能配得上A级景区的金字招牌,该给好评还是差评,有切身体会的游客最有发言权。

责任编辑:徐杨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