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来电显示不保真问题,消费者协会完全可以凭借其资源优势和组织能力提起公益诉讼,替消费者说话。 手机来电显示是指手机被呼叫时,显示主叫号码的功能。记者调查发现,各地运营商不仅从未披露“来电显示费”的成本依据,而且收费标准不一。与此同时,“来电显示”收费却不一定保真。以篡改“来电显示”方式实施的“电信诈骗”造成用户损失,运营商却几乎从不担责(10月9日《郑州日报》)。 笔者认为,来电显示作为消费者经常使用甚至是必备的服务内容,运营商无疑担负着保真保质的责任。推动监管部门或运营商对来电显示服务内容进行改革,既可以靠舆论施压,也可靠公益诉讼形成倒逼态势。 据报道,广州市民杨军遭遇电话诈骗,来电显示为上海某检察机关的号码,遂按诈骗者指示,分3次汇去48万元。2014年,杨军将运营商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48万元,理由是自己花钱买了来电显示服务,但该服务没能显示正确号码,也没有拦截异常号码。后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运营商在该事件中存在违约行为,判令其赔偿杨军1万元。 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认可了这样的规则:即提供来电显示的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来电显示内容的真实有效。来电显示服务平台负有显示正确电话号码,识别、拦截异常号码,确保消费者获得准确无误的电话号码的责任。骗子以“改号电话”骗取用户信任,进而诈骗成功,与运营商把关不严有直接关系,运营商为此承担受害人的部分损失理所当然。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对未实名登记的电信用户将限制使用相关服务。运营商允许经过篡改的号码使用其通话服务,充分说明其未尽到监管职责,也是对开通来电显示用户的不负责任。 遗憾的是,现实中,处于弱势的用户遭遇电信诈骗后,往往因为取证难而维权无门。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协会等有关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如今年7月份,因部分手机预装不可卸载软件过多,就被上海消保委提起了公益诉讼。由此,对于来电显示不保真问题,消费者协会完全可以凭借其资源优势和组织能力提起公益诉讼,替消费者说话。避免普通消费者在与运营商或诈骗者的持久战中败下阵来。 有必要强调的是,根据有关法律,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应该偏向于消费者。即只要受害消费者提供了其手机显示的号码等初步证据,运营商就应该提供该号码登记的机主信息。否则就应认定运营商未尽到实名登记义务,更未尽到显示真实来电号码的义务。而且,是否收费和收费多少与来电显示的质量保证没有必然关系,即便赠送的来电显示或免费的来电显示服务,也不能豁免运营商的有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