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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站多数不合法?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8
摘要:个人网站多数不合法? 2004-4-12 12:55:07 个人网站多数不合法? 本报记者孟绍群 知道个人网站要备案的人不多 只存在了短短的21天,李健创办的“公民维权网”就被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闭了,理由是他的网站没有办理备案手续。李健说,就在那时他才知道,原来办

 




个人网站多数不合法?

  2004-4-12 12:55:07


 

个人网站多数不合法?

  本报记者孟绍群

  知道个人网站要备案的人不多
  只存在了短短的21天,李健创办的“公民维权网”就被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闭了,理由是他的网站没有办理备案手续。李健说,就在那时他才知道,原来办个人网站还要备案。
  “办个人网站要备案?”记者熟识的一位电脑工程师竟然一点儿也不知道,“我有自己的网站,还帮好几个朋友建了他们的个人网站,从来没备过什么案,根本没人管。”
  记者作了个小调查,通过GOOGLE引擎搜索了50个个人网站,结果是,经过备案的个人网站寥寥无几。
  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的网站,应该在网站的左上角或页末标明“ICP备”的字样,如果没有,就说明这个个人网站是违法的。
  相关管理部门对个人网站的界定不清
  既然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李健想,那就赶快去备案,尽快恢复网站。然而,备案进行得并不顺利。
  北京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一位工作人员对他说,根据有关文件,个人网站是指那些与个人兴趣爱好有关的网站,介绍自己的特长、作品等等,除此之外的网站,都按经营性网站对待。可当李健想看看这份文件时,却遭到了拒绝。
  按这个标准,致力于“关注和发布有关公民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资讯、为困难群众提供声援和帮助以及传播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的“公民维权网”不在个人网站之列。
  在李健的坚持下,工作人员还是让他先填个表。但是,这张表显然不是为个人网站设计的,“连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填”。
  后来在工作人员相互商量的“指点”下,李健在“单位名称”和“上级单位”一栏里填的是“李健”,在“工商注册登记号”下面,他填上了自己的身份证号。
  从信息产业部市场处,记者了解到:我国允许个人办网站。网站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区别就是一个收钱,一个不收钱。个人网站属于非经营性网站,设立之前要到当地电信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个人网站的内容,只要是法律允许的,就没有什么限制。
  个人网站被关闭后应该多问几个为什么
  自己的网站被关闭之后,李健选择了上法院告状。据悉,这是我国个人网站行政诉讼的第一案。李健说,他相信法律,如果法律说他错了,他认错,但是要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如果他没错,那就应该恢复他的网站。
  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腾彪认为,李健的做法非常值得赞扬。“之前被关闭的个人网站不少,但大家的做法是换个地方再开起来,很少有人问你为什么关我?法律依据何在?有没有事先告知?执法程序有没有瑕疵?我来备案你为什么不给答复?不给备案的理由何在?……如果每个网站被关之后都能像李健这样,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等于也为他人维护了权利。”
  北京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的胡星斗教授非常关注李健的事情,他说:“政府部门应当依法维护网站的运行,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不能想关谁的就关谁的,网民们确实应当进行申诉。”
  主管部门不愿开口
  “个人网站真应该好好管管了。”发出这声呼吁的是一位14岁中学生的父亲。他告诉记者,他儿子的邮箱里经常收到一些个人网站发来的垃圾邮件,其中不乏色情内容。除此之外,还收到过邀请孩子加入传销网络的邮件,亏得家长发现得及时,否则,相信了他们所说的“轻松变成亿万富翁”谎言的孩子,已经准备将自己的压岁钱寄给他们了。
  然而,当记者来到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想了解他们是如何对个人网站进行管理时,被拒绝了,理由是:目前有关个人网站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政策界定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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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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