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8-13 10:45:45 还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就写过一则“时评”,题为《反腐败靠不腐败》。从题目上就看得出,我的文章有点消极。可这实在不能怪笔者消极,当时所看到所知道的就是,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下,要想我们的一些官员不腐败,还真的只能依靠他们的“自律”。换句话说,在中国,似乎没有别的好法子,只有依靠官员们自己不腐败才能“消除”腐败现象。这听起来似乎“天方夜谭”,却也是实情。
转眼又是多少个年头过去,甚至新的百年、千年又过去了上千日,这腐败“铲除”得如何?现在看来,若实事求是地说,像是依然证明着我多年前的那则时评没有过时。据8月11日《新京报》报道:记者从权威渠道核实,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及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毕玉玺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近日已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到市检察院反贪局司法审查。
平心而言,因近年来管交通的官员因腐败不断有人“落马”,我对腐败队伍中又添一“分子”也就因司空见惯而见怪不怪了。但透过上面这个报道,有这么几句话还是让我感到有点奇怪:“市纪委有关人士表示,毕玉玺案是今年年初暴露出来的。有关部门在审查五环路工程后发现,在他任职期间,有些工程造价高于合理造价近1亿元。5月,毕玉玺开始接受有关部门谈话和质询,随后被“双规”。
一个市的交通官员一直腐败到“受贿数千万”才“暴露出来”,这正好说明只要这些官员别腐败得没完没了,就很难“暴露出来”,而腐败分子自己不“暴露出来”,我们是没“招”的。尤其可怕的是,有些工程造价高于合理造价近1亿元,我们的监督部门,毕的上级也还是没有能从中“窥见”毕某人腐败的“蛛丝马迹”。我不知这“有些工程”是什么工程,“水分”如此之大竟也“看”不出来?我更不能理解的是,这种工程的合理造价居然也无人监督?我现在根据合理推测,可以去想,那“有些工程”绝不是个人私家工程,也不可能是一般集体性质的工程——这种工程一定是“国家工程”,因为只有国家工程才有这么大的投资,也只有国家工程才有可能即使“高于合理造价近1亿元”,也能“顺利通过”。工程造价合理,花的是纳税人的银子;工程造价不合理,甚至不合理到天上去,花的也还是纳税人的银子。因此,无数纳税人上交国库的税款,就这样让一些官员们在没有任何有效监督的情况下给弄没了,这真让人欲哭无泪,痛心之至!
有些想推脱责任的什么人肯定会说,法网恢恢呀,疏而不漏呀,你看,毕某这个大腐败分子最终不还是没能逃脱法网吗?我的回答:是啊是啊!可是你到网上去查一查,看看已经有多少腐败分子不是在没有对这些人张开任何法网的情况下逃到了国门之外,在过着花天酒地般地生活吗?看到这些,那句成语的真实性,大有可疑。(闵良臣 )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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