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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价格听证会要正视三个问题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6
摘要:新京报:价格听证会要正视三个问题 2004-9-2 9:36:57 北京市拟对民用电价进行微调,调价听证会将于今天上午9时举行。此前,北京已经就水价、义务教育“一费制”等问题召开过听证会。此后,北京还将就交通安全立法、出租车收费调整进行听证。如此频繁的听证会

 




新京报:价格听证会要正视三个问题

  2004-9-2 9:36:57


北京市拟对民用电价进行微调,调价听证会将于今天上午9时举行。此前,北京已经就水价、义务教育“一费制”等问题召开过听证会。此后,北京还将就交通安全立法、出租车收费调整进行听证。如此频繁的听证会的召开表明,价格听证正逐渐走近市民的生活。

价格听证会的意义众所周知———它遏制了公用企业或垄断部门追逐利润的欲望无限膨胀,为市民参与公共生活创造了便利条件,此外,它还帮助政府了解真实的民意,为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的依据。

不过随着价格听证会的增多,听证会本身的一些问题和缺陷也开始显露,媒体和公众对此也曾多有质疑。

如听证会代表挑选、听证过程公开、听证会应由谁主持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先前评论很多,本文不再细谈,本文想指出的是,目前价格听证会中另外三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第一,价格听证为何只有涨价听证,而无降价听证?细心的人们会发现,目前,从北京到全国,所有的价格听证会几乎公用企业和垄断部门提出的,都是讨论涨价的,而讨论降价的听证会,则是非常罕见。

当前,公用企业或垄断部门的暴利和乱收费现象严重,如医药暴利,教育乱收费等。《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已经赋予了消费者和社会团体提出价格听证申请的权利。对于垄断企业或部门的行为,降价听证本是一个很好的制衡,但为什么降价听证如此罕见呢?

原因在于,按照法律程序,消费者实现这样听证要求是很困难的。提出降价听证,消费者首先必须向消协提出建议,消协如果认为这个建议可以考虑,必须首先进行调查,判断这是否反映大多数消费者的要求。之后,消协还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和证据搜集(消协人力物力有限,往往很难单独完成这样的工作),准备理由充足的申请材料,然后才能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此繁琐的程序显然不利于消费者主动提出听证要求。

第二,听证会为何大多只开一次就结束?可以看到,像电价、水价这样涉及千家万户的政策调整,仅仅一次听证会,十几个听证会代表,肯定是不能反映一个城市几百万或上千万人的意愿的,听证会一次召开就结束显然限制了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权利。

对于一些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价格调整,其实,两次、三次甚至更多次数的听证其实都不为过。如电价涨价听证,它在过程上至少应该分三大阶段才够合理:第一次听证是否该涨,第二次听证应该怎么涨,第三次听证应该有哪些配套措施缓解涨价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在每一个阶段,还应该分别多次召开由不同利益阶层参加的听证会。

第三,听证会为何没能与政府的决策形成对接?许多时候,听证会之后,相关部门在作出决策时却把听证会的许多意见抛开了,听证与决策没有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这就使得许多人认为,听证会只是一种走过场,如此长期下去,显然不利于听证会制度的发展。

听证会作用在于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从这一点来说,政府在听证之后至少要做两件事情,首先,把听证会上自己认为是合理的观点或意见融入最终的决策,并作出说明,为什么这样的意见是合理的。

此外政府没有采纳哪些观点或意见,政府必须向公众说明,不采纳这些意见的理由是什么。只有这样,听证会这一公共管理形式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政府最后的决策才能得到公众发自内心的认同。(于平)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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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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