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8-31 9:25:21 编者按: 广西罗城县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程序合法,补偿标准也是法定的,但为何群众还是不满意呢?关键在于地被征走之后,农民们生活无着,政府的补偿也只能是坐吃山空。本次纠纷所折射出来的,正是当前征地制度的缺陷:征地不能仅仅在经济上对农民进行补贴,还应将之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或进行就业安置。
不久前,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部分村民向本刊反映,当地政府动用公安力量强行征地,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安置不到位,村民们以后生活没有出路。记者近日前往罗城县东门镇就此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这点地就是我们的命根子”
位于桂北山区的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是我国惟一的仫佬族自治县。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县城规模不断扩张,位于县城中心黄金地段、人民银行西面的一块约96亩的菜地成了各方争执的焦点。
这块当地群众为之不断争取和上访的土地,是东门镇白马路、凤凰、狮子山、五里香等四个社区数百户居民最后的自留地。罗城县拟征用这块集体土地,用于建设罗城商贸广场。根据罗城县政府提供的方案,被征用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为1932元/亩,平均每人安置费约5198元。
但群众认为,征地补偿标准中最近3年平均年产值被严重低估,造成土地补偿费过低,他们将来的生计问题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
凤凰社区一队队长梁继才愤愤地说:“年均产值1932元/亩是怎么算出来的?我们种菜自己很清楚,拿芹菜来说,每年可以种两茬,一亩地产量在5000公斤左右,按眼下1.2元/公斤的市场价格,每亩一茬收入就在6000元左右,何况还种其他蔬菜?这块地每亩年产值少说也在6000元以上!”白马社区居民梁喜玲说:“现在我们每个人拿到的补偿费就是两三千块钱,这点地就是我们的命根子,没有了地,第二天我们都不知道吃什么!”
在通过文件、公告、通知和行政复议仍然没有消除群众抵触情绪的情况下,罗城县商贸广场征地领导小组2004年5月24日发布通告,要求群众在10天之内清除地面附着物;6月14日上午,罗城县政府及东门镇部分领导亲临现场督阵,用推土机将公告之后群众仍然保留的青苗等附着物全部铲除,当时出动了多名警察。这也是最令群众感到不满的做法。村里的老人胡希炎说:“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我们反映的问题怎么能得到解决?”
狮子山社区八队村民范会光向记者反映,6月14日他和妻子潘宝鸾拒绝离开菜地,被警察带离现场,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医院证明,范会光“右前额淤斑”,胸腹等部位也有伤痕。更让范会光夫妇无法接受的是,6月14日县公安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严重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为名,将他们行政拘留了15天。
征地中,政府还多次采用了行政手段。胡希炎老人告诉记者,当初他拒绝领取存折,在小学当老师的侄子被要求回来做他的工作,否则就扣工资、下岗。更有甚者,少数低保户的家人或亲属拒领存折后,他们每月的低保金在今年7月无缘无故地被取消了,54岁的邓翠英和74岁的银景铺就受到了这种“待遇”。
“征地符合政策法律规定”
政府的征地行为究竟合不合法?罗城县政府及东门镇有关负责人十分肯定:在这次征地问题上,政府处理得十分慎重,所有的程序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操作的。
记者随后了解到,2003年7月21日,罗城县政府上报城建用地请示,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同意。罗城县政府随后在去年11月24日发布了征用土地公告,县国土局也在去年12月4日公告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此方案得到了县政府的批准。
公告期间,被征地的部分群众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表示不满,并拒绝领取补偿安置费用。五位小组长作为法人代表向河池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河池市政府在今年2月17日下达复议决定书,认定“征地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罗城县政府下发了限期领款通知:群众“逾期不领”,将“视为自动放弃”。但至今还有不少农户没有领取补偿安置款。
针对群众反映的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罗城县副县长韦志广接受采访时表示,土地补偿安置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安置补助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已经是按照有关法规给出的最高标准了,而且在全河池市同类地块补偿中也是第三高标准。
罗城县国土局负责人认为,这块地的蔬菜种类比较杂,有的还种一季水稻,不能按照单一的蔬菜品种来计算产值;前三年平均产值1932元/亩,也是请一些农业专家现场评估得出来的,“是比较科学的数字”。县政府提供的资料显示,按照这样的产值标准计算,征用这块96.8736亩的菜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总共是412万多元。
事实上,补偿虽然是法规许可的最高标准,但对于当地实际情况来说显得偏低。胡希炎一家10人,其中7人登记有地,总共是1.05亩,人均0.15亩,全家以种菜为生。当地绝大多数都是这样地少人多的家庭。“吃完了补偿的这几千块以后又怎么办?”村民梁贵方说。记者发现,在决定征地之后半年多的时间里,政府的众多文件、公告、通知、行政复议材料俨然成了一纸空文,被征地的部分群众仍然不满。
失地农民的生路在哪里
既然是合法的征地补偿安置,农民为什么还不满意呢?采访中,一些农民指着《半月谈内部版》刊登的关于征地的文章对记者说:“国家建设需要用地,我们坚决支持,但政府也要讲道理,不能不考虑我们农民的生存出路!”
当地政府也感到很为难。罗城县国土局一位负责人说:“现在的补偿已经上顶了,要依法办事,补偿标准也不可能再提高。”“大多数人都领取了补偿款,不同意的少数也要服从多数嘛!”东门镇党委副书记莫志军说。
随着县城规模的扩大增长,这些居住在城镇边缘的农民被置于十分尴尬的境地:拥有农村户口,但却没有一分一厘土地;他们居住在县城社区,却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待遇。
没有培训,没有引导,没有重新就业安置计划,农民在失去了土地之后成了被孤立的“边缘人”。今年3月,数百名农民抱着侥幸心理,以签名按手印的方式向罗城县政府提出报告,要求政府为完全失地农民设立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但最终由于政策不允许而未能如愿。
采访中,记者专门就安置问题询问了有关负责人,县国土局负责人回答说,“目前只能是一次性货币补偿”。但事实是,目前我国农民还没有真正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对于完全失地而又严重缺乏创业生存能力的农民,发到手中的几千块钱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他们没有技术,缺乏信息,不了解市场,没有创业资本。政府对这样的人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实际上是远远不够的。(张周来) 《半月谈》
法治动态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