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6 9:39:48 4日是第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发起,数名法学专家参加的中国企业法律维权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就中国民营公司在企业维权方面所遇到的诸多法律问题展开研讨,呼吁给民营企业真正的法律地位。
会上,专家们就浙江龙威实业有限公司,因夫妻股东离婚引发的财产保全案为典型事例,探讨了民营公司法人人格权的保护问题。该公司是浙江省东阳市一家民营企业,经济效益及生产规模名列东阳市经济开发区第二位,为当地的知名企业、利税大户,在行业内占有重要的市场份额。2002年10月,该公司股东之一虞龙海起诉被告另一股东金菊芳离婚。虞龙海要求受理该案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龙威公司的资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申请对龙威公司的全部财产申请强制查封。浙江高院遂冻结了龙威公司800万元的银行存款并查封公司相应财产,限制全部已知债务人向公司清偿债务,同时以保全证据为由查封了公司财务会计账册。由于两位股东之间的家庭矛盾,以及浙江高院长达两年的审理和冻结债权,龙威公司现已无法正常经营,企业的经济效益、信誉度亦随之一落千丈,昔日作为地方经济支柱企业的龙威公司目前面临的是全面停产、濒临破产的境地。针对此案例,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顾问、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马俊驹教授认为,由家庭企业演变而成的公司当然地具有法人资格,得到法律的承认,有关公司的纠纷应该严格按照公司法裁定,而不应以家庭合伙人来对待。应该尊重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分股权不等于分财产。
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司长、中国法学会理事王学政认为,在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其中家族式企业为数众多,国家在相关的管理上也在不断地完善各项制度。而实际上,民营企业在维权当中法人资格往往被忽视,因此经常会出现由家庭纠纷、股东纠纷,导致公司破产或停产,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孙蕾 马宝军) 新华网
法治动态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