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30 9:41:30 新闻主体:11月27日晚,在顺义区一家小录像厅内,五六十名正在看黄碟的农民工突遇警方检查。农民工逃离时,有二十余人跌进化粪池,已有两人遇难。
又是一起“扫黄”扫出人命的悲剧。今年5月,浙江海宁石井村村民吕海翔因被警方认为有嫖娼行为带走,并在押解途中“溺水身亡”;8月,福建来京青年郑金寿和女友在公园聊天,被联防队员追赶坠河身亡。
如果说吕海翔、郑金寿还有容易引起执法者“误会”的特别情节的话,那么顺义农民工的出事原因就太过平淡了。不过就是观看了“带色”的录像,何以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当中固然有偶然性因素,比如“出逃”的出口正对着化粪池,但从中反映出的有关部门的执法偏颇也值得我们深思。
依法打击色情淫秽活动当然十分必要,传播黄色录像无疑也是违法行为。但是按照有关法规,聚众观看淫秽录像者即便有错,那首先也还是个道德问题。执法者应该查处的是录像厅经营者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而不应针对观看录像的农民工。
既然如此,为何一声“警察来了”,就会让农民工们“望风而逃”?我们没有理由简单地指责农民工们不懂法,相信类似吕海翔、郑金寿之类的“执法故事”他们不会没听说过、没经历过。漂泊在大都市中挣几个血汗钱有多不容易,没有人比他们自己体会得更深刻。在执法人员面前选择躲避,是他们多少辛酸积累下无奈的“生存智慧”。
此外,二十多人掉下化粪池后,警方除了“从旁边找了几根棍子伸向化粪池”,还有没有更好的救助方式?农民工做着最辛苦的工作,挣着微薄且常常被拖欠的工资,劳作之余满是娱乐的缺乏、性的苦闷。对这一群体,“以人为本”的关爱尚嫌不够,哪还禁得起冷漠相向的执法?(张贵峰)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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