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3 9:42:01 法制日报 为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各方面纷纷采取了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从央视曝光到总理讨薪,从组建工会到完善法规,民工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各地各级政府的重视。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以及讨薪难的问题依然还是不断以各种具体细节和个案表现出来,让人备感揪心和不安。 当然,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确实很多,也很具体,比如有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的欠缺,比如有一些企业和个人的惟利是图。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有一些相对更为深层次的因素必须引起各方面充分的注意,必须得到有效的制度安排和解决。 首先,农民工相对缺乏较为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一方面,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非公企业没有建立能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工会;另一方面,根据目前的法律诉讼制度,农民工难以承受目前的诉讼成本与风险。由于大多数民工显然缺乏基本的诉讼知识,也无力聘请代理律师参与诉讼,因此,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早就提出了快审快结的要求,但法院居中裁判的地位决定了他们不可能从同情的角度仅凭单方的陈述做出裁判,从而必然使得农民工在讨薪的诉讼过程中面临较大的败诉风险和执行不能的风险。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本身的行为和态度直接导致了欠薪和讨薪难。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短期内匆匆上马一些明显缺乏可行性、缺乏科学决策程序的政绩工程、“半拉子”工程,随后却因为资金以及其他原因突然停工,如此以来,必然导致一定的工资拖欠和不给的现象和行为;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为确保外来劳工的数量,为确保企业在本地的投资,往往容易倾向于刻意隐瞒和弱化当地企业与劳工的纠纷。而正是这种态度,使得当地农民工的工资经常被拖欠而且总是缺乏必要的政府支持。 再次,现行法律法规对此类违法违规现象的惩处力度不够,依法对农民工进行保护的可操作性较差。实际上,现在很多企业和个人一方面是在利用打工者怕索钱不当反被炒鱿鱼的心理,大肆拖欠打工者的血汗钱,一方面则是由于有关部门的处罚力度根本不能伤到自己的要害。不少企业和个人甚至逐渐发现,拖欠工钱比扩大再生产创收更快。而这种行为和后果的严重不对称必然使得拖欠行为不断发生甚至日益蔓延。 因此,要想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以及讨薪难的问题,显然需要各方面有的放矢,齐抓共管。一方面,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高度重视,不仅要加紧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改进现有的干部政绩评价标准和干部任用选拔方式,以杜绝政府大量的政绩工程所造成的民工工资拖欠现象,而且要出台相应的制度,支持和鼓励民工建立起自己的企业和行业组织,以有利于民工自我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改变目前民工在对付雇主恶意拖欠方面的弱势地位;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对拖欠行为的依法监督、打击力度;另一方面,需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需要继续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有利于农民工讨薪的完善和修改,以从根本上建立起系统、长效的预防和惩处机制,类似陈志良的悲剧也才不会再度和不断发生。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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