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8 9:37:22 2004年11月底,一家名叫宗诚企业管理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的外资企业表示,他们将在12月1日推出一项“一元律师”项目。根据宗诚公司的计划,一个普通百姓,一年交365元的会员费用,就可以享受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每年6封免费的律师函件等服务,还可以在代理诉讼、参与谈判、调查取证、起草法律文书等法律事务上享受“签约律师事务所”7.5折的优惠收费。
11月30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发表声明,旗帜鲜明地反对这一商业计划。这一计划遂即搁浅。
在商业计划的背后,是对“潜规则”的挑战,还是扰乱行业秩序,引发了争议。透过这场风波,人们可以看到当前律师行业的现状,以及产生这些状况的根源。
“一元律师”起波澜
宗诚公司的宣传资料称:“一人一天只要一块钱,你就拥有了私人法律顾问!”宗诚公司还针对小公司推出了“一天只要6块钱”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一元律师”的说法不胫而走。
宗诚公司的执行董事长谢宗瑾是一名美国华侨,他告诉记者,这种模式在欧美国家已经是一项成熟产业。“2002年,全美大约有1.22亿人享受这种服务。”
谢宗瑾还从商业角度分析了这项业务的可行性:如果有12500名会员,每年的会员费就有456万余元;每天大约有0.6%的会员,也就是75个人,会打电话咨询,只要7名律师就可以胜任这项工作。这75人中,会有20%要求和律师面谈,而面谈可以给律师事务所带来额外的收入。
11月30日,上海市律师协会紧急发表《关于维护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声明》,认为宗诚公司所宣传的内容违背了中国的法律,一旦实施即会扰乱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上海市律师协会同时提醒其成员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和律师协会有关行业规范和纪律提供法律服务,珍惜职业声誉,不要为了争揽业务而与有些公司和企业进行什么‘签约律师’的接触和行为”。
谢宗瑾说,上海市律师协会发表声明后,还是有一些律师事务所和宗诚公司达成了协议,准备开展“一元律师”业务。
宗诚是第一个大张旗鼓宣传“一元律师”业务的公司,而一些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早已有人“只做不说”。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富敏荣说,一些欧美、港台的律师事务所打着咨询公司的旗号进入中国大陆,收购一些实力不济的小律师事务所的股权。这些被收购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其实早已变为领薪水的“打工律师”,他们的律师甚至已经跟“咨询公司”合署办公了。
“一元律师”是否“踩线”
宗诚公司并不是一家律师事务所,也没有律师在其间供职。按照“一元律师”的业务计划,它分别与客户和律师事务所签约,收取客户的年费后当即按一定比例与律师事务所分成,律师事务所则为会员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三方还要事先约定,如宗诚公司破产,律师事务所也应在期限内提供服务,律师事务所必须投有两年的破产保险。
谢宗瑾一再强调宗诚公司没有从事中介服务,而是在进行“资源管理”。不过,上海市律师协会认为,宗诚公司显然从事着法律中介服务。律师协会在声明中称:“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中介组织,不需要再由一家中介组织进行业务的承揽与批发。这样做只会增加法律服务需求者的时间和费用,扰乱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上海市律师协会还提醒市民,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主体在当前的中国只有三种,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
宗诚公司的宣传材料上还标明,“我们监督及控管签约律师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于这种说法,上海律协针锋相对地指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律师的服务质量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管的,只能是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
对“一元律师”持不同意见者最严肃的质问是:宗诚公司开展这项业务有违法之嫌。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华东政法学院律师事务研究所所长王俊民认为,宗诚公司和它假想中的签约律所在这里“踩线”了。“表面上看是宗诚公司给律师事务所钱,其实是律师事务所将应得的服务费的一部分作为中介费给了宗诚公司。”
“法律服务不同于一般产品,它的质量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公民能否获得充分的法律救济。根据国家法律,法律服务市场应由律师垄断,”王俊民说,“宗诚公司要是开展这项业务,除非完全免费。”
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哪一个更迫切?
即使是对“一元律师”业务持否定态度的人,也承认它的计划对老百姓太有诱惑,其主动出击的精神值得律师事务所学习。
宗诚公司的口号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服务人人拥有。”谢宗瑾说:“中国人大多是打官司才去找律师,而找律师又大多是通过熟人朋友。其实,有些私事恰恰是不愿意熟人知晓的,况且,通过熟人找到的律师就正好跟你的问题‘对口’吗?”他认为,如果有个律师,很多事情就可以在上法庭前解决掉;再者,老百姓有事找律师,就不会去找政府,无形中维护着社会稳定。
在普通中国民众心目中,律师有必要出现的几率比较低。谢宗瑾所主攻的中等收入阶层,认为律师很重要的也是寥寥无几。谢宗瑾认为:“在中国,用律师的成本太高。”他所谓的“成本”不仅指收费。“你要费时间去找律师,还得跟他一起吃饭。浪费了大量时间后,忽然会发现这个人不是你要找的。” 谢宗瑾觉得,这么一来,机会成本太高。而宗诚公司的业务能整合大量的客户和不同类型的律师资源,提供一个选择的平台,从而降低成本。
也有人不这么看。富敏荣说,上海有600余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6000多人,至少在上海,提供高中低档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很多,老百姓获取法律服务很方便,困难人群还可以享受法律援助。他认为,律师和老百姓之间要缩短距离,关键是老百姓要增强法律消费的观念。他说:“许多人认为,法院才是收钱的,律师收那么多钱干吗?其实,律师是要自己养活自己的,在许多国家,法院倒是不收钱的。”
富敏荣对低价服务能否保证服务质量表示怀疑:“律师事务所做电话咨询本来就不收费,稍复杂的案子我们都会让当事人拿材料来看。当事人在电话里提供的信息一般是不完整的,律师凭此就做出判断会误导当事人,而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对当事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王俊民说:“找律师是为了找回金子而付出银子的代价。很多人打官司是‘争气不争财’。”他认为,和降低收费相比,律师行业更迫切的是要提高质量。(杨金志)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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