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当庭翻供、零口供现象逐年增多、浪费大量司法资源 上周,本市法院审判多起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几乎每一起案件审理起来都不是那么轻松。记者注意到,被告人当庭“翻供”,甚至于“零口供”的现象相当普遍。明明签字画押的口供,一上法庭便“出尔反尔”,其结果是大大浪费了司法资源。“翻供、零口供现象的确在逐年增多,尤其是近几年,口供已变得不再那么可靠了!”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说。 肇事司机“零口供”仍被判刑两年 上周,通州法院判决一起交通肇事案。司机王某将正在马路上穿行的两岁男童头部撞成重伤。案发后,王某却拒不承认撞人事实,庭审过程中仍然是百般抵赖。最后,公诉人出示的证人证言,以及医院诊断证明均证实男童头部所受的伤不是摔倒所致。最终,法院认定了这些旁证,并判决王某有期徒刑2年。另外,上周还有多起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翻供、零口供现象。 记者还注意到,此前的毕玉玺串案、农发行串案等广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中,均出现被告人翻供现象,去年2月轰动京城的西客站53万元大劫案,3名嫌疑人竟集体翻供。口供成了侦查机关、审判机关颇为挠头、颇为含糊的证据。 翻供、零口供“打击”刑讯逼供 口供作为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被称为“证据之王”。在相当长时期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曾存在轻信口供的错误证据观,甚至为追求口供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随着“翻供、零口供”的现象增多,刑讯逼供越来越显得“不好使”了。 “刑讯逼供越来越不好使了,辛辛苦苦弄来的口供,到了法庭上就翻,白忙活还添乱,嫌疑人的法律意识强多了。”一名办案民警这样向记者描述。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本市几家侦查机关,结果得到的答复竟如此雷同:“翻供”成了目前最让办案人员头痛的顽疾。 记者从市高检了解到,从今年3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将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样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嫌疑人“翻供”现象,还可以有效避免刑讯逼供。 口供变数大,加大律师办案风险 “翻供、零口供的情况的确是越来越多!代理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刑辩律师许兰亭这样描述刑辩过程中的感受,“当事人一翻供,办案人员就会想到律师,所以辩护起来也很含糊,弄不好就被搁进去!” 据了解,针对翻供、零口供现象增多,司法人员和辩护律师开始淡化、弱化口供的作用,强调“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当全部有罪证据环环相扣,能够形成证据锁链的时候,法庭才能判决一个人有罪。而口供仅仅是证据的一种,且属于言辞证据,它只能印证而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与否。因此,办案人员不应对口供过于依赖,甚至把很多精力放到口供上。”市高院刑庭副庭长刘京华说。侯毅君 相关链接 “零口供”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己犯罪行为只作无罪的辩解,拒绝作有罪供述或保持沉默、缄口不言。
法治动态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