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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从黑龙江夫妻腐败案件看家庭助廉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2
摘要:检察日报 近年来,虽然全国上下一直在采取有力措施合力惩治腐败,但是腐败的毒瘤还是侵入了家庭的肌体——由于共同的贪欲,同样的不择手段,让原本幸福、平静的家庭生活毁于一旦。在“我的手铐有你的一半”的“贪内助”现象之后,“夫妻贪官”也进入人们的视
检察日报

近年来,虽然全国上下一直在采取有力措施合力惩治腐败,但是腐败的毒瘤还是侵入了家庭的肌体——由于共同的贪欲,同样的不择手段,让原本幸福、平静的家庭生活毁于一旦。在“我的手铐有你的一半”的“贪内助”现象之后,“夫妻贪官”也进入人们的视野——他们同为国家工作人员,拥有权力,也共同利用职权疯狂敛财,最终双双坠入法网也是必然的。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原局长韩健与黑龙江省海事局原党委书记卢晓萍应该是比较典型的“夫妻贪官”。在官场上,夫妻二人“比翼双飞”,在权钱交易、疯狂敛财方面,同样“目标一致、团结一心”。今年2月16日,韩健在卢晓萍被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八年有期徒刑三个月后,也被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终,夫妻二人落得个双双身陷囹圄的下场。

1韩健在被提拔前被查处

2004年2月,韩健梦寐以求的升迁终于有了着落,他将由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调任某市任公安局局长。表面上,这次调动只是异地任职,但担任某市公安局局长后还将兼任其他职务,这样他的职务便可晋升为副厅级。很快,韩健按照组织程序列入了被提拔名单,然后向社会公示。一系列程序履行后,韩健终于松了一口气。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2004年2月28日,韩健交接完牡丹江市公安局的工作,驱车赶赴哈尔滨。这天,他被纪委查处。

2为升迁夫妻齐上阵

韩健今年50岁,毕业于原黑龙江省交通学校。毕业后,分到黑龙江省交通厅任交通稽查员。以后,他又到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科员干起,一步一个台阶,直到任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

车管处处长级别不算高,但却实权在握,负责全省车辆的牌照发放。工作中,韩健违规发放牌照,获益颇丰。几年后,他希望在仕途上有所作为,在妻子卢晓萍的帮助下开始“运作”。

卢晓萍在交通学校上学时认识了韩健,两人结婚后,她一直在黑龙江省交通厅工作。1996年,她被任命为该厅财务处处长。

韩健的升迁最初并不顺利。这时,夫妻俩想到了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干妈”韩桂芝。

一天晚上,两人来到韩桂芝家。经卢晓萍一说,韩桂芝当即痛快地答应下来。2000年4月,韩健调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为了表示感谢,韩健和卢晓萍分别于2001年、2002年春节向韩桂芝行贿人民币2万元、美元2.4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4万元的中华牌香烟一箱。

3夫妻双双敛财忙

不受监督的权力就意味着腐败,这在韩健身上得到了验证。在韩健的判决书上,清晰地记载着他在任职期间的每一笔犯罪记录,犯罪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牡丹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队长张某为其弟弟竞聘该市公安局某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其妹妹竞聘该市公安局某分局办公室副主任,送给韩健10万元人民币。二人被提拔上岗后,于2002年初再次送给韩健10万元。

牡丹江市公安局某分局一派出所原所长安某被提拔为某分局副局长兼派出所所长。2004年春节前,安某来到韩健办公室,将装有1万美元的信封交给他……

韩健在任期间,将牡丹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政委张某调到牡丹江市公安局任一个分局局长,收受张某贿赂近20万元;

牡丹江市公安局某支队原支队长王某多次向韩健行贿人民币16万元。

……

身为妻子,卢晓萍也真心“帮”丈夫。韩健就任局长后,她竟私自动用公款,一次拨给韩健所在单位150万元,让丈夫拓展工作。她主管的黑龙江省交通厅财务处成了她的私人“钱柜”。

在韩健权钱两不误的同时,卢晓萍利用职务也没闲着。

据检察机关查证,卢晓萍在担任黑龙江省交通厅财务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入现金不入账的手段,贪污公款4笔达131万元:2000年12月和2001年3月,她以购置设备、支付工程款的名义,将省交通厅55万余元和100万元公款转至某公路勘察设计所及某市交通局,让对方串出现金后,将两笔共计110万元据为己有。2001年2月,卢晓萍为本单位购丰田吉普车,一次贪污公款11万元。此外,她还以为他人催要工程款和为下属单位拨款的职务便利,受贿20万元。

除了工作,生活中的很多事也成为这对贪官夫妻的利用载体。2003年,卢晓萍的母亲去世,仅收受礼金就达98万元;孩子考入大学后,夫妇俩总共收礼金20万元,卢晓萍以儿子的名义存入银行。

4无言的结局

1997年至2004年年初,韩健在任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及单位谋取调转安置工作、职务任用提拔、违规发放牌照、放行走私车辆等利益,收受个人及单位贿赂款物10起,合计人民币89.8万元、美元1万元,共折合人民币98万余元;

韩健及其妻卢晓萍财产扣除合法收入及非法支出外,合计人民币2150万余元,韩健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另有人民币434万余元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款项所产生的孳息,属非法所得。

2005年11月4日,鉴于卢晓萍归案后,有重大检举立功表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卢晓萍有期徒刑八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5万元。三个月后,韩健也有了自己的结局。

5再说“家庭助廉”

韩健、卢晓萍作为夫妻贪官双双受到法律惩治,这在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并不鲜见,而这夫妻俩为敛财不择手段、为升官绞尽脑汁的丑行,却是比较少见的。

“搂足了钱,去跑官、买官,是一些贪官再继续施展其本事的捷径。”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说,“夫妻俩都在重要岗位、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很可能结成利益同盟,如果对他们疏于监督,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都将贻害无穷。”

“贪内助”现象之后,“贪官夫妻”的出现,再次警示了家庭对于反腐败的重要意义。办案检察官认为,家庭是一道重要的廉政屏障,家庭助廉教育工作是全国妇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每个干部家庭都有着重要意义。担任国家公职人员的家庭成员,不仅是同一家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第一监督人,同时更是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主体。把干部家庭建成一个安全、宁静、美好的生活港湾,不仅仅是反腐败职能部门宣传教育的责任,更需要每一个家庭成员从自身的修养和相互监督、提醒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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