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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靖边县共有民警400余人,全县基层派出所不到5人的多达14个,警力严重短缺。然而县公安局领导职数严重超编,多达15人,除了局长、政委,另有副局长和局长助理8人、副政委2人,再加上享受同级副职待遇的纪检书记、督察长和政工科长,该局领导的办公室几乎占据了一层办公楼。 一个小小的县公安局,“局领导”就有15人,开会时主席台上得摆三排座位,喝酒时需要两大桌才勉强安得下。从一把手、二把手、三把手……直到“第十五把手”,共有30只权力之手,靖边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快成了“千手观音”,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协调一致并保持平衡的。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副职的释义为“副的职位”,副手的意思是“助手、帮手”。一个局长有了十几个“帮手”,是否就像三头六臂的哪吒一样获得倍增效应?非也。由于领导多,分工自然更细更繁琐,每个副职几乎只管一个部门,遇到案件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光是副职之间的协调请示就得大费一番功夫。每每遇到扯皮之时,责权不清、职能不明,“三头”各打如意小算盘,“六臂”争相推过揽功,能量差不多都用在了左手右手互搏的内耗上,哪还有功夫打击犯罪! 合理的警力资源配置应该是金字塔型,最大多数警力要下沉到基层的乡镇街道社区。而靖边县公安系统的警力结构却是典型的木桶型,上下一样粗,局领导就有15个,按照这样的领导指数标准,局机关十几个部门,再加上十几个派出所以及交警、巡警、防暴警等多个警种的正副职,当官的就有一二百号人。区区400余人的民警队伍,还有多少一线战斗力呢? 我们可以想象,15个局级领导,每人都要按照级别标准配置办公用品、办公设施,在用车及通讯费,招待费报销方面享受相应的权利,他们每月产生的公务私务消耗,足以使紧张的经费支出更加捉襟见肘。而且由于官民比例失衡,大机关、小基层的不合理体制结构挤占了宝贵的警力资源,造成机关空转,使原本紧张的一线警力负担更重。最让人忧虑的是,过多过滥的权力“副手”,在权力利益分配不均的情况下,还极易影响行政效率,乃至酿出腐败事端。 副职多,这些职位容易养出闲人、懒人、散人和贵人,养出官僚主义与衙门病。一个县级公安局根本用不着也养不起15个局级领导,他们都是如何被“安排”到这一位置,幕后原因颇值得思量。(张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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