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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受贿罪和行贿罪,原抚顺市委副秘书长秦连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法院审理查明,秦连翚曾多次收受抚顺市一企业老板贿赂,财物共计40余万元,为对方在土地转让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秦连翚的犯罪记录中,他不只是收受贿赂,也有行贿的时候。秦连翚曾于一天下午收受20万元,并于当晚将这笔受贿所得行贿给原抚顺市某领导,以期获得一县委书记职位。知情人透露,在法院的庭审中,秦连翚频频为自己鸣冤叫屈,不时痛哭。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并不认罪,并对大多数的证人证言予以否定。 秦连翚很会“煽情”,在庭审中有讲话机会时,总会讲自己的贫困身世,住8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以及自己平常如何勤俭节约等,不时声泪俱下,做出让人觉得他很委屈的样子。其实纵观大小贪官腐败案,这一招,已屡见不鲜。新中国最大卖官案“马德案”中,涉嫌受贿的高官马德,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几乎哭了起来:“我是农民的孩子,本应该珍惜自己的前途和职责……”惊人相似的是,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受贿案中,他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我是多年受党教育培养的领导干部,又是普通农民的孩子。” 而秦连翚此时痛哭流涕,声称自己是穷苦出身,除了想学他的“前辈们”一样在法庭的众目睽睽之下博得一点同情,还能得到什么呢? 然而,对于贪官庭审“煽情”不应只作如此简单的解读。首先,他们想获得从轻处罚的想法非常迫切。如原济宁市副市长李信想争取宽大处理,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用半个多小时回忆了自己从小学到大学到成为国家干部的人生经历。他的童年生活非常艰苦,白天上学,晚上还要帮着家里干活,小小年纪就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可是李信的这张“动之以情”牌已经打得毫无意义了。谁还会同情一个成了“巨贪”的“苦孩子”?曾经的“苦孩子”今安在?人们还能看到他的影子吗?人们能看到只能是一个一笔就收贿100万的贪婪之徒;只能是一个为了讨好情人一开口就索贿一辆汽车的堕落分子;只能是一个看到别人戴高级手表就想着法子要到手的官场无赖;只能是一个背叛党纪国法、背叛事业家庭的无耻罪犯。 其次,贪官“煽情”见证他们的真心忏悔。2005年11月,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从拒收100元感谢费到敛财480余万元,因受贿罪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邵建伟当庭表示不上诉。在邵建伟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前,他禁不住流下了愧疚、悔恨的泪水,他真诚地向组织请求,做“反面教员”来教育大家,警示大家。邵建伟在其忏悔书中讲述了堕落轨迹和心路历程,读来发人深省,耐人寻味。他写道:“由于地位变了,权力大了,我还要常常面临一席酒宴,一次旅游,一件物品,一叠人民币的物质诱惑。这些对我形成了蜕变的思想压力和物质压力。面对蜕变的思想压力和物质压力,在我身上生物人性与党员党性一度发生了激烈的斗争,最终生物人性战胜了党员党性,低层次的人生思想精神层面战胜了高层次的人生思想精神层面。在各种各样的物质利益诱惑下,我的思想发生动摇,紧接着发生了变化”。如此触及灵魂的深入剖析,能说他是“煽情”吗? 因而,贪官的眼泪并不全是作秀,并不全是那种廉价的求饶和“煽情”的假话,尽管贪婪的经历已腐蚀他们的灵魂,但心底中仍存有起初贫困与窘迫的感受,恰恰是人生最美好的回忆,他们深知这些东西最能够获得公众的同情与怜悯,也最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感与共鸣。这一切也许徒劳无功,为时已晚,不过,但愿贪官们仅存的这一点羞耻感能够唤醒他们的良知,能够让更多的官员从中吸取教训。(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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