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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一所重点中学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设立插班费、择校费、扩招费、超课时费等大大小小29种收费名目,违规收费金额达1.76亿元。记者调查发现:打着公办名校的金字招牌,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无限制招生,是这所中学违规收费的“挡箭牌”。(据7月20新华视点) 名目繁多3年敛财1.76亿,从择校费、赞助费 到自行车存车费等29种,收费项目可谓涵盖了和学生有关的各方面,这所学校收费名目多,金额大,持续时间长,可谓“集教育乱收费之大全”,其中多种为国家明令禁止向学生收取和擅自设立的收费名目。 此校不但乱收费堪称“古今第一”,还为对乱收费做“巧妙”掩护,该校在其下属的教育实验开发公司设立了“账外账”、“小金库”。该校对“乱收费”的追求是狂热并执着的,更为恶劣的是就连代收的课本费等也不放过,还要加价收费。这真是为乱收费而穷思竭虑啊? 按规定,教育收费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的,但该校收费不公示,不使用合法票据。 基于以上种种劣迹,该校所得到的惩罚是: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的要求,河南省教育厅就此事向首府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该校原党政领导党内严重警告、警告、行政撤职等党纪、政纪处理,调整学校领导班子,向在校学生清退了100余万元违规收费。 党员干部违规乱纪,给予党政处分在所难免,但“乱收1.76亿”就一份检查,党内和行政上给予处分,再清退100多万就了事,是说不过去的。这样“结案”,不是再处罚乱收费,而是对乱收费的一种鼓励,试想,敛财1.76亿,仅清退100多万,任何人都知道这意味这什么?长此以往,只能会让不乱收费的有些动心,让不敢乱收费的敢了,让敢乱收费的胆子更大了! 乱收1.76亿仅清退100万,只能让乱收费者的胆子更大,如此惩罚与鼓励何异? (王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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