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
北京警方展开全市检查 房客没暂住证须立即退房 为了确保国庆安全,北京警方近日推出全市社区安全防范大检查,出租房房主如没与房客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将被处以房屋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外地房客如没办暂住证,需立即退房,房主需交纳月租金5倍以下罚款。(见9月19日《新京报》)一下子,这一新闻又让人们重视起暂住证来。 ?? 这几年有关暂住证的存废争论不休,各地的态度也是变化不定。先是宣布取消暂住证的沈阳市在两年多之后,准备恢复;接着听闻广州等地也正在做相关调研;后来深圳、浙江、郑州等地“技高一筹”,要用居住证代替暂住证;北京市在几经讨论之后,暂住证“顽强”地生存了下来。 ?? 暂住证问题的本质,是城市管理与服务外来人口的措施问题。因此,讨论暂住证的是是非非,必须从城市管理与服务的终极目标来着眼。 ?? 应该说,我们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目的在于构建一个人口可以自由流动、外来人口可以获得良好服务的城市环境。坦率地讲,全世界没有什么地方的政府,对于大量人口的大面积流动无动于衷、毫无作为,即便是“绿卡”、“签证”,也有管理、服务层面的功能。 ?? 不少人对暂住证的质疑不断,是因为在这一证件之上附加了诸多不该有的功能。暂住证身兼管理与服务的双重功能,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将管理职能畸形放大,服务职能却得不到很好体现。换句话说,暂住证本身并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附加在暂住证上被异化的某些赤裸裸的创收手段,以及各种腐败行为的衍生。因此,一旦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相对平衡,我想,这一制度是会得到社会认同的。 ?? 比如,最近西安市将进城的农民工改名为“新市民”,颁发了新市民证,持有市民证的新市民可在孩子入学、医疗救助、权益维护等方面与其他市民享有同等权利,也可到街道办事处提出自己合理诉求,得到和其它市民一样的服务。此举赢得了一定好评。其实,暂住证、居住证明、新市民证等,就证件本身以及记录的内容而言,是没有过多区别的。新市民证记录的也是户主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跟过去的暂住证明差不多。有区别的只是服务功能得到了加强,而管理功能被弱化。 ?? 说到底,有人对暂住证不满意,是反感其中的强制管理。而如果凭了这一证件能够得到更多、更方便的服务,我想,这种反感会自行消失。 ?? 人口流动、融合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在现实需求之下,多些务实之举。如果认为听之任之、置之不理才对,那么对弱势的流动人口可能更加不利。 ?? 暂住证也好,其它什么证件也罢,只要把依附在各种证件上的牟利思维、创收怪胎、腐败行径统统剥离出来,令执行者不能有任何创收、牟利的机会,发生在暂住证上的争议也就会渐渐消失。(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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