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被誉为“鱼米之乡”的洞庭湖区目前正面临着一场事关生死的“战争”———200多家黑纸厂的滚滚黑水正在吞噬着湖水。但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却屡屡遭遇“治污困局”:一些地方政府借优化经济发展之名,出台了“一费制”、“零检查园区”、“挂牌保护企业”等土政策,干扰了正常的执法环境,甚至为环境违法企业充当“保护伞”,出现“违法得利,守法吃亏”的怪象(1月29日《三湘都市报》)。 公共权力成为污染企业的遮羞布,洞庭湖的“治污困境”提醒我们:比环境污染更可怕的,是一些政府官员被“污染”的发展观、政绩观、权力观。 长久以来,一种“环境换取增长论”充斥着某些政府官员的头脑。在这种理论看来,经济发展必然要导致污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相克的、矛盾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环境污染与生态恶化是人类发展经济的必然结果,要发展经济就必须承受环境污染的代价,否则经济就失去了发展空间。在经济增长成为重要宏观经济目标的条件下,这种观点一度成为破坏环境的正当理由。“环保影响经济论”被一些政府官员奉为经典理论和执政之道。 正是在这种被“污染”的“官念”作怪,“不管污企环企,能长GDP就是好企业”,“生态环境可以污染,经济环境不能破坏”的论调大行其道。在一轮轮的“GDP竞赛”与招商引资大战中,生态环境被当作“优惠政策馈赠”来吸引投资,一批批被淘汰的环境违法项目,在“重点保护企业”、“明星企业家”等政治光环笼罩下纷纷上马登场,公共权力在“发展经济”的幌子下沦为生态环境的间接“杀手”。 恩格斯曾经警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这个警告正在一步步成为现实。在牺牲环境为代价的GDP高速增长背后,一场场“环境生态悲剧”正在不少地方不断上演:清洁的空气被吞噬,青山绿水被侵蚀,蓝天白云被遮蔽,人们赖以生息的家园遭遇威胁。更为可怕的是,生态破坏后的恢复常常是花了西瓜的钱买不来芝麻,而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更是覆水难收。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使一些地方陷入了“发展———污染———治理”恶性循环的“现代化陷阱”之中难以自拔,甚至已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块“硬伤”。 毋庸质疑,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是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使人类的生存价值更具意义。那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即便经济发展上去了,也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对于那些置生态环境于不顾,用公共权力为污染企业鸣锣开道的政府官员,对付他们最好的办法,应该是他们经常挂在嘴边训斥下属的那句话:“不换思想就换人”。惟其如此,中国的经济发展才能从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提升。(刘祖华)
法治动态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