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法制时评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逢涨必听”与“逢听必涨” 听证会缘何变了味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中国证券报 近年来各地都开始就水、电、气等公用品价格调整举行听证,这本来是社会民主的一大进步,但由于一些听证会走了形、变了味,成了传达要求调价部门意见的“单声道”,结果招致舆论一片质疑声,使刚刚兴起的听证会制度面临信任危机。新华社发 “听证
中国证券报

   近年来各地都开始就水、电、气等公用品价格调整举行听证,这本来是社会民主的一大进步,但由于一些听证会走了形、变了味,成了传达要求调价部门意见的“单声道”,结果招致舆论一片质疑声,使刚刚兴起的听证会制度面临信任危机。新华社发

“听证会并不是完全的逢听必涨,而是逢涨必听。”这是前段时间,某市官员对于市民所关心的听证会制度作出的表态,此言一出引来人们议论纷纷。

近年来,从火车和飞机票价到自来水水价,从城市出租车价到公园门票,许许多多的价格听证会开成了涨价会,让人几乎对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听证会”失去信心。为什么在国外被实践证明是颇为先进科学的听证制度,进入国内就变了味儿呢?

以我之愚笨,实在分不清楚两者有多大区别,不管“逢涨必听”,还是“逢听必涨”,其结果都是一个“涨”字,能够预知结果的会,还叫听证会吗?

近年来,从火车和飞机票价、到自来水水价、再到故宫等门票,一律是听证会开成了涨价会,让人已经对中国特色的“听证会”失去信心。为什么在国外被实践证明了的如此先进科学的听证制度,到了一些中国人手中,就变成了一团和气的座谈会呢?座谈会怎么回事,大家都很清楚。领导定个调子,大家讨论讨论,不会影响结果。而听证会不一样,听证会是就某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召集各方代表进行协商,最后拿出多数的意见来。这两种有着本质不同的会议,到了一些人手中就能巧妙地揉合在一起,不能不感慨这些人手段之高明。他们可以完全按照听证会的形式,只需稍微改动,就把一个好端端的听证会变成了座谈会。

他们也有代表,但都是自己人,或者不告诉你代表从何而来。他们也公开,但是公开的都是百分之百的支持与赞成。于是一个本来是为小团伙谋利的事,就变成了全体人民拥护的大好事,而且这些人头上还可以戴上作风民主、与时俱进的高帽子。

听证会作为市场经济行之有效的办法,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有其严格的程序。

首先是公开原则,要求会前公开、会中公开、会后结果公开。开会前,说清楚时间、地点、案由等情况。开会时允许群众、记者旁听,允许记者采访报道;在听证过程中,各方观点,听证记录必须公开。

二是职能分离原则,该原则主张“每个人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这是目前最难的一点,所有的听证会都是“自己给自己当法官”,这也是听证会变成座谈会的主要原因。没有独立的机构参与听证,听证会就很难公证。所以我们更期待各种听证会能迈出突破性的一步。

三、事先告知原则,它不仅是说清楚时间、地点、案由等情况;更重要的是,交代清楚听证代表的情况:来源、构成、产生情况,要让公众清楚地知道各位代表说什么?在代表谁的利益?

四、案卷排他性原则,听证会的结果,只能以听证会的内容为依据,不能是你听你的证,我要我的结果,听证会成了摆样子、走过场。

只要严格遵守听证会程序,就能开出个像样的听证会来。希望政府部门多琢磨如何在严格听证会程序上下工夫,而不是耍类似曾国藩“屡败屡战”的小聪明。(文/迟国维)

“逢涨必听”与“逢听必涨”

“听证会并不是完全的逢听必涨,而是逢涨必听。”这是前段时间,某市官员对于市民所关心的听证会制度作出的表态。

听证会制度经过了最初的热捧,慢慢演变成了“逢听必涨”的现实,听证代表的意见对政策制定产生不了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导致公众对流于形式的听证会产生了排斥情绪。某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官员说:“听证会并不是完全的逢听必涨”,同时,他还举了个“许多代表都赞成对公园门票涨价,但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公园门票的涨价政策并没有出台”的例子来证明。代表都赞成涨价,为什么不涨?这不是不尊重听证代表的意见吗?已经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因素,开这个听证会的意义又何在?实际上,这个例子更是从侧面证明了现在的听证会制度已经流于形式。

其实,对于各种听证会确实应该是“逢涨必听”,而不是“逢听必涨”。“逢涨必听”是对程序的尊重,值得肯定。但是,预设了一个“涨”的前提,听的结果就只是什么时候涨、涨多少的问题了。因此问题的实质不仅仅在于程序,更在于真正吸纳各方利益和意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在于对听证代表意见的实质尊重,真正让听证会制度发挥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私权的作用,真正成为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保持社会稳定,协调各方力量,促进社会公共活动多元化、民主化的“润滑剂”。

公众对听证会制度形成“逢听必涨”的看法,来自于长期的观察和实践积累,我们的相关部门不应简单地用“逢涨必听”来纠正公众对听证会制度的“误解”,而要对听证会制度进行改革,用实际的努力来改变公众的印象。

谁来主持听证会?这是首先要改的,我国的听证会多由有价格管制权的部门来主持,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价格管理部门自己当自己案件的法官,自己给自己案件先判后审,当然会流于形式。根据国际惯例,听证会一般由立法机关的相关委员会来主持,以便于直接与立法对接,充分体现听证的权威性,在我国可以由人大的相关委员会或者在人大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来主持听证会,再向政府提供建议。听证会听什么?这是我国听证会制度第二个需要改变的。我国的听证内容往往被人为地预先划定,往往是孤立地在就价格论价格,局限在了价格的浮动范围上面。

现代社会,我们应该相信草根阶层的智慧,不要把听证会变成为一场毫无吸引力的简单智力游戏,应该把更宏大的背景和改革建议纳入到听证会的范围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改革的成本,使改革获得通盘思考的机会。谁来参加听证会和怎么进行听证会?虽然相关政府部门强调“没有一个代表是指定的”,但公众还是不放心,我们何不学习一下发达国家的做法,在媒体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议题和规则,接受公民自愿报名呢?听证的时候,整个过程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公众的担心不就自然解开了吗。

有了听证会,是一个进步,但要认识到这仅仅是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要不断完善听证会制度。(叶雷)



法治动态检索

 


主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网站推广 | 建站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1999-2006 西湖法律书店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责任编辑:介子推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