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
1月5日,在深圳某外企打工的李建等36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201万元拖欠工资和补偿金。而这一欠薪问题的最终解决,得益于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亲自过问和督办。 去年9月,这家外企违犯《劳动法》单方面中止与李建等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李建等工友将外企告上法庭。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判决,农民工虽胜诉了,却迟迟拿不到拖欠工资。去年12月31日深圳市开展“直通车活动日”,李建前去投诉,接访他的恰恰是市委书记李鸿忠,李书记当即要求相关部门与企业协调解决。此后,短短5天时间,问题便迎刃而解。 难怪农民工说,还是大官管用。事实上,许多欠薪企业并不敬畏法律,而是惧畏领导手中的权力。这种现象虽极不正常,但似乎是“中国特色”,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按理说,有了法院判决,李建等本应顺利地拿回工钱,可最终不是凭借法律而是靠书记亲自过问才拿到欠薪,这未免让人产生太多的无奈与苦涩。靠市委书记等高层领导为农民工讨薪只是个例,不具普遍性,因为不是每个农民工都能“幸福”地遇上党政“一把手”帮其伸张正义。领导干部工作繁忙,也不可能亲自为每个农民工讨薪。 从法治角度思考,市委书记亲自讨薪使法律很“受伤”、很尴尬,因为它折射出来的是人治、“权力治”,说明法治生态受“污染”,执法手段很“弱势”。目前欠薪事件不断发生,甚至引发极端行为,表面上看是相关法律不够“坚挺”,可根子则是执法手段刚性不足。《劳动法》对用人单位的违约处罚条款非常具体,也颇有力度,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债务人有权强制执行,执法部门如果严格依法办事,拿出“杀气”,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有保障的。遗憾的是,我们很少看到对欠薪企业采取法律强制措施,一些地方执法天平总是偏向于企业,对农民工的保护明显不够。春节临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又列入了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笔者以为,解决欠薪最关键的是严肃执法,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尤其拒不执行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者,要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让其“输不起”。(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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