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 您步履蹒跚走上公交车,指着“妇幼老弱专座”的字迹,嗫嚅地请昂首挺胸的青年让个座,而那青年却“理直气壮”地反问:“凭什么买一样的票,我要向你让座?哪条法律规定了我得让座?”此时此刻,您该做何感想?怕是在三伏天也会觉得寒冷吧。 您常看到某演员以亲身经历作证,把某产品吹嘘得已经是超出世界水平几乎达到宇宙水平了,灵验得甚至连艾滋病也能药到病除,您看他诚实的脸,怎么会相信他说谎呢?您花完了钱,耽误了病,去质问他,他却说:“有哪条法律规定明星代言广告就得为产品质量负责了?”此时此刻,您该做何感想?怕是那高悬的太阳也照不亮您眼前的黑暗吧? 我们的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已是屡见不鲜了,痛苦已敲击着我们的脑袋,逼问:“这到底是为什么?” 曾几何时,你我都曾为所谓的“自由”而鼓与呼: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它的最高的限度是法律。法所不禁,即是合法行为;既然是合法行为,任谁也不能禁止。 曾几何时,你我也曾为社会出现一些不和谐音符而开出“良药”:都是法制不健全,要用健全的法制来规范人的行为。 这些话本来没有错,但我们却只强调了一方面而忽视了另一方面:我们强调法所不禁的空间就是自由驰骋的广袤草原,却忘了另一方面,所有的自由都只能是以不损害别人、不伤害别人、不损害公共利益为前提;我们强调法制建设,却忘了道德建设的重要,法律不可能事无巨细包揽一切,不可能把连人嘴里带脏字这样的事也做出规范,在那法所不禁的空间,还要有道德的约束。 强调了一方面,而忽略了另一方面,才使某些人以伤害别人为张扬个性、以破坏公德为观念更新;才使某些人损害别人、伤风败俗肆无忌惮:法所不禁,我便横行;若有不服,请上法庭。 这正是: 铸起铁槛监“虎豹”,挑起丝网拒“蚊蝇”。为有两者不偏废,人间正道才畅行。(吕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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