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7-2 引子:香港电影里最有名的对白 如果评选香港电影里最有名的台词,你会选哪句?答案一定见仁见智——从《大话西游》里被男生们演绎出无数个版本的“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到《河东狮吼》里令女生们无限憧憬的“从现在开始,你只许疼我一个人,要宠我,不能骗我……”,再到《堕落天使》中堪称冷笑话经典的“都说干我们这行没有朋友,其实杀手也有小学同学”,还有《无间道》里的“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和《花样年华》中的“如果,我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走?”……经典的句子实在太多,如同维多利亚港两岸璀璨的夜景一般,令人目不暇接、难以忘怀。 不过,最早跃入我脑海的,却是一句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出处的话:“香港是法治社会,你别乱来哟!”蛊惑仔常用这句台词让象征正义的警察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卖东西的阿姐常用它教育不懂事的弟弟,大富豪也不时把它挂在嘴边以显示自己的信心——在香港电影中,无数主角和配角们都说过这句话。尽管它不经典也不幽默,却毫无疑问的属于“最有名的台词”之列。 立法:精英团队的小心求证加社会公众的自由质疑 我对立法,尤其是香港立法远远是个门外汉,但作为法律人,却也能嗅出其中的些许特色,如果非要大胆总结的话,那就是:精英团队的小心求证加社会公众的自由质疑。 不过,社会公众的声音依然源源不绝,不同的利益相关人都向政府传递着自己的声音,其间有赞同的、反对的,还有指责的。中性地讲,垃圾信息应该表述为“未经要求而发出的信息”(Unsolicited Message),对很多中小企业来说,如果完全禁止发送这类信息,他们就不得不到媒体上做没有针对性的广告,其中的花费可能令它们不堪重负。所以,究竟是允许自由发送还是经过要求后才能发送、在多大范围内发送等问题就成为立法的焦点。立法者对公众的声音十分重视,最后选择了除非接受者明确提出反对,否则都可以向接受者发送信息的立法模式(前提是发送信息者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受众资料)。 整个立法过程中,法律起草者们如同经验丰富的大厨,早早准备好了不同口味的菜谱,公众则按照自己的好恶,毫无顾忌地自由支持或者批评某种菜式,最后通过精英主导的民主程序,将宴席的单子开列出来供全社会享用。 内地学生在香港中文大学学习 执法:以“管制”而非“控制”为目标 社会总是多元的,做得再好的菜也可能被人抵制,如果没有良好的执行措施,法律难保不会“歇菜”。幸好,香港成熟的公务员体系,往往能成功地担任服务生的角色,让顾客们爱上新推出的美味佳肴。而他们的服务秘诀,也许在于执法的价值目标上——不是控制社会,而是管制事件。2007年开始实施的控烟法令,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 根据新法律,香港允许吸烟的地方屈指可数,除了原来就禁烟的地方外,所有学校校园、绝大部分公园和酒楼茶肆里都高挂起了禁烟标志——只要你在这些地方手持点燃的香烟,就可能面临刑事检控。这个法律刚刚通过的时候,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反对者主要是餐厅和酒吧的从业者,他们担心禁烟会赶走顾客、影响生意。的确,吸烟可不是个容易改的习惯,在洒满阳光的茶馆里或者魅影婆娑的吧台前点燃一支香烟,恐怕是烟民们最为惬意的时候了。 为了减少法律的执行阻力,有关机构做了不少工作。那段时间的地铁、电视乃至网络上,几乎随时都可以看到有关控烟法律的宣传广告,其投放密度不逊于任何一个商业品牌。同时,政府还专门举办工作坊,对相关行业的职员进行培训,教育他们如何有礼貌地劝谕客人不要吸烟。此外,一套过渡期的临时许可程序也很快建立起来,部分持牌酒吧经申请后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到两年。经过几个月的准备,2007年1月1日法律正式实施的时候,已经没有多少人顽固地坚持反对意见了,而近半年来,法律的运行效果也告诉人们:饭不可以不吃,烟还真是可以不吸的——要吸烟可以,但你只能顶着三四十度的酷热站在街头,一边呼吸汽车排出的废气,一边匆忙地吸上几口,还得赶紧找可以扔烟头的垃圾桶,最重要的是,吸烟已经变得越来越不体面,疾行的人们会在你周围两三米外绕行,让你浑身不自在。稍加留心就可以发现,整个执法机制的核心,不是去控制人们的行动,而是让人们自然而然地认识到香烟的危害,从而达到控烟法律的目标,所以执行起来也就顺畅了许多——根据新闻报道,2007年1月到5月,香港政府共发出1000余张违例吸烟的告票,涉及的罚款从200元到1500元不等。不要以为这些罚款很高,即使不考虑上述无处不在的宣传,光是每宗告票在法庭上过堂定罪所消耗的公帑,就远远超过这个数字。而司法的介入,实际上也可以让法律执行者不必承担“控制人”的工作,而将精力集中于“管理事”上。前不久,一位周游世界的“老烟枪”对我说:“真的很奇怪,在美国,我掏出香烟不会觉得难受,但到了香港,即使是在不禁止吸烟的地方,我也不想拿出烟来。”法律执行的功效,可见一斑。 司法:高贵的苦差事 法律文化中,最为重要的是司法,法治的香港当然也少不了这一环。且不说分工细密的法庭机构和几经苦读才能当上的讼务律师(Barrister),单是满街的“将会被检控”标志就无时不显示着司法的存在:除了上面说过的禁烟标志外,出租车上有“乘客若不系安全带将会被检控”、复印机旁贴着“请勿盗印书籍,违例者会被检控”、街道夹角上有“抛垃圾者将被检控”……而且,这些牌子不是稻草人,其后面的司法机构兢兢业业地运行着,只要违反了法律,下一个站在法庭上的很可能就会是你。不过,可别误会香港靠严刑峻法维持秩序。更值得学习的,恐怕还是其保证司法机构运作的制度。 和许多国家一样,在香港地区,法官的社会地位很高,他们在任何地方都会受到人们的尊重,这一点不必多说。但与此同时,从事司法工作,却又是一件相当苦的差事,他们不但要廉洁奉公,而且还必须品行端正——检索香港历年来的“司法丑闻”,你会发现似乎都是些“小事”:2006年4月某法官在法庭上未关掉手机并接听电话被警告;2006年2月某法官被媒体爆出涉嫌开车的时候违章掉头及“冲灯尾”,导致他不再开车,步行避嫌;2003年10月某法官在其女儿送了其机票的情况下,仍然按规定申请度假旅费津贴而被调查;上世纪九十年代时有法官因在法庭上看小说被要求自动请辞;还有法官中午吃饭喝醉了酒不慎撞墙受伤,也被记者摄入镜头;而今年初,一名80多岁退休法官因为隐瞒财产申请公屋(即香港政府为低收入者提供的廉租房)而遭到检控,甚至被媒体形容为“香港司法史上最丑陋的一页”。在这样的环境下,司法官员们稍有差池就面临处分——而处分就意味着可能丧失高额的退休金甚至银行的信用——他们唯一能做的,只能是严格按照法律履行职责。 结语:法治的奶茶 我常想建议不喜欢购物的朋友在香港作一趟法治游,去立法会里听听辩论,再鞠躬进入法庭看看英式风格的诉讼,但这样的安排似乎又太周正堂皇了些。其实,只要你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法治”二字不只存在于屏幕上,它和街头匆忙的西装族或者大排档里穿着汗衫的老伯浑然一体,悄然围绕在你身旁,却又不愁你看不到。 奶茶是香港最常见的饮料,热的奶茶馥郁芬芳却不过于香艳,冻的奶茶清新提神又不失温柔,无论是情绪紧张还是偶感疲惫,只要喝下一杯奶茶,你立即会觉得舒适而安稳。十年来,香港曾面临金融风暴、地产下跌、SARS肆虐等磨难,也经历过回归祖国、新机场启用、经济复苏等喜事。而法治就如同奶茶一般,静静地搁在桌子上,让兴奋转化为力量,将焦虑消解于无形。如此质朴而醇和的东西,你不想一起来一杯吗?(作者:董皓 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师,目前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学习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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