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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官员道歉为何还需出台制度?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时评:官员道歉为何还需出台制度? 2007-9-20 时评:官员道歉为何还需出台制度? 从权力来源上看,只要民众真正能够对官员命运起决定作用,并不需要什么规定,官员做错了事就会主动、及时、真诚地向公众道歉。 今年“两会”期间,深圳市就明确表示,各级政府

 




时评官员道歉为何还需出台制度

  2007-9-20


时评官员道歉为何还需出台制度? 

 
    从权力来源上看,只要民众真正能够对官员命运起决定作用,并不需要什么规定,官员做错了事就会主动、及时、真诚地向公众道歉。
    今年“两会”期间,深圳市就明确表示,各级政府部门没有做好本职工作,要向市民登报道歉。本月14日,这个要求正式成为规章制度,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政府部门责任检讨及失职道歉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政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向公众道歉”。把道歉推为硬性制度,据说这是“全球首创”。(据《人民日报》报道)

    负责起草该《办法》的深圳市监察局有关人士解释说,这一制度“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对行政责任体系的完善”。的确,近些年来,深圳市为建立行政责任伦理做了一系列开创性的工作,其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任何人做错了事都应该道歉,何况是掌握行政资源的政府官员,实乃天经地义。不过,这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世界上的法治国家都没有作出规定,而轮到深圳市来“首创”呢?我在为此而感到骄傲的同时,也生出一些疑虑来。

    先说一个看似无关紧要、其实事关重大的细节。该《办法》规定,“政府部门向公众道歉,应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我市主要报纸刊出道歉书等形式作出”。召开新闻发布会没有问题,而且政府官员道歉多半会引起大家关注,媒体一般都会刊登。但是,万一这类道歉太滥,而且流于形式,不构成新闻了,媒体是否可以不加理睬呢?既然规定了必须登报道歉,媒体不刊发怎么办呢?那就应该跟遗失声明一样,交钱刊登在分类广告里。我相信深圳市在作出这个规定时,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这涉及政府的权力边界,是一个致力于“建设责任政府”的政府不应该犯糊涂的地方。

    再说道歉本身。该《办法》规定,“政府部门实施检讨及道歉,应当主动、及时和真诚”。制度化可以解决“及时”的问题,但如何谈得上“主动”和“真诚”?这让很多人感到别扭。有论者认为,道歉是道德范畴的事,不应该搞成规章制度。其实把道德转化为法律的情况并不少见,不主动不真诚的道歉也并非没有作用。这里面真正的问题在于,到底该谁向公众道歉?

    道歉的背后是责任,责任的背后是权力。谁授予你权力,你就向谁承担责任,这是最基本的逻辑。如果总统和市长是由公众选举产生的,那么他的权力就来自民众的授予,本国或本市出了重要责任事故,他们就应该亲自向公众道歉。

    为什么很少见到部门负责人向公众道歉呢?因为一些部门负责人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变成了只对上级负责。事实上,公众不可能对政府部门的每一个官员进行直接选举,现代多数民主国家都采取组阁制。在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俗称“一把手负责制”,而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官员都是任命产生的。从道理上说,每个官员应该“对人民负责”,但从具体的组织程序和效率上说,他们更应该对行政长官负责,只有权力的直接来源才能真正管得住权力。《公务员法》也明确规定,他们要“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如果每个官员都直接面对公众,那么政府机构也不好运转了,所谓“一把手负责制”也就形同虚设了。

    从权力来源上看,只要民众真正能够对官员命运起决定作用,并不需要什么规定,官员做错了事就会主动、及时、真诚地向公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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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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