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 评论:建设和谐文化的基本特征 传承性。建设和谐文化,是以既有各类优秀文化成果为丰富思想资源,形成富于时代性的和谐文化。它对待人类优秀思想文化,不仅“承”,而且“传”。它的传承性表现在:一是继承和弘 创新性。建设和谐文化,必须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积极进行文化创新。它的创新性表现在:一是树立创新精神,自觉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推动文化向更加和谐的阶段迈进。二是适应社会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的现实要求,实现文化观念、文化内容、文化形式和文化体制从传统向现代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三是培育和谐宽松的文化环境,宽容和包容创新中的不同意见,用实践去检验有争议的创新见解,同时立场鲜明地批判错误观点,并注意区分学术争鸣与政治立场的界限。 开放性。建设和谐文化,是一个将和谐理念、和谐精神转化为和谐社会建设实践,又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的动态开放过程。它的开放性表现在:一是求同存异,树立多样和谐的文化发展观念,承认不同文化存在的价值,形成一种“和而不同”的良性文化状态。二是博采众长,积极汲取不同文化的有益成果,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站在文化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上,正确处理好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主流文化与多样文化的关系,大力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三是以我为主,拓宽文化发展的新视界,在与世界不同文化的交融与碰撞中不迷失方向,做到内不失自己固有之血脉,外能适应世界浩荡之潮流,使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文化真正跻身于世界优秀文化之林。 服务性。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坚持服务中心、服务群众,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它的服务性表现在:一是服务中心,把和谐文化的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服务群众,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丰富普通群众的文化生活,关心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三是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特别是思想文化问题,不断巩固并拓展我们党执政的文化基础。 长期性。建设和谐文化,不仅是紧迫的现实课题,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它的长期性表现在:一是把握和谐的相对性,处理好和谐与不和谐的辩证关系,以和谐为根本的价值追求、价值目标,走出试图一劳永逸消除不和谐因素的认识误区,最大限度地消除或减少影响全局的不和谐因素。二是将长期性目标与阶段性要求结合起来,立足当代中国实际,研究制定建设和谐文化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办法,在坚持不懈上下功夫。三是把全国文化建设的战略布局与各地各部门实际相结合,确保和谐文化建设深入细致、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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