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5 时评:“暂收”红包的逻辑悖论 如果说,有的医生在遭遇患 但是,如果把暂时收受红包作为医院的一项统一规定来执行,也就是说,把“暂收红包”的个人行为上升为医院的制度行为,我以为,则又是荒唐不堪的。原因很简单,如果这项规定能够成功实施,实际上有一个隐含的前提,那就是所有的医护人员都已经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待红包都已经拥有“不可收取”的一致认识。否则,所谓“崇高是崇高者的通行证,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暂时收取”之后,拿什么来保证所有人都会在患者“出院之前”把红包退还呢? 而事实上,如果该医院的医生果真都已经认识高度一致,红包问题至少在该医院,就已经不成为问题,无须再搞什么“暂时收取”;而如果没有在认识上达到统一,“暂时收取”还难免会成为心怀私欲者的掩护伞。而且,从人性的一般规律来说,面对诱惑拒收是一个层次,而收取之后再主动退还,实是一个更高的层次。低层次的难题尚未解决,又何谈高层次的努力呢?所以,暂时收取红包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很有人情味,却在实际中必然陷入无法如愿实施的悖论之中。 不可否认,红包问题已成为困扰健康医患关系的重要原因之一。患者痛恨送红包,但常常又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很显然,红包问题的症结在于医生、医院而不在于患者。解决好红包问题,既寄希望于医疗体制的正确改革,让看病难看病贵不复存在,让医疗回归社会公共产品的本来面目;同时,作为医院和卫生主管机构,也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红包,在医生中倡导拒收红包的高尚职业情操。在红包问题上搞不清不白的所谓改革,大概只会使红包问题更加复杂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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