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4 2003年起,建设部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各地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监管力度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有所改善,风景名胜区走上了可持续发展道路,但各地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发展仍不平衡。一是受利益驱动,一些地方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仍然突出,盲目开发违规建设的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经营不规范,少数地区仍然存在非法随意出让、转让风景名胜区的经营权和管理权的问题,不少不可再生资源因此被破坏;三是规划编制管理相对落后;四是一些风景名胜区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 加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和保护已刻不容缓。我认为,要强化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的管理工作。各类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没有规划依据或规划未经审批的,应该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必须满足资源承载能力和合理环境容量要求。 只有如此,方能保障这些“国土的精华”,得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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