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30 但是,我们通过在福建、浙江、江苏、江西、河南、湖南、四川、西藏等地的调查,看到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急于求成搞形象工程、缺乏统一的领导协调机构,领导积极性高而农民积极性不够,投入不足,农民增收困难等,需要高度重视和解决。 一些地方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新村建设”,把新农村规划搞成了“新村规划”,对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力度不大;一些地方超越发展水平,攀比发达地区,把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定得太高;有的地方不恰当地要求,甚至在公路沿线用涂料“画”新房;有的地方新村建设不突出乡村、民族特色。 一些地方新农村建设还缺乏政府领导协调和有效管理的机制,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部门间缺乏有机配合、协调和衔接,难以形成合力。有的地方农村集体经济薄弱,许多村庄只有很少或根本没有公共积累,对一些公益项目的建设有心无力。农民集体观念淡化、参与意识较低,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自主创业艰苦奋斗精神与能力。 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远未形成。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传统农区和贫困地区财力困难,不少地方乡村债务负担沉重;农村金融改革滞后,商业银行大量撤出农村,农信社独木难支,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业保险严重滞后,农民和合作组织贷款困难;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缺乏有效渠道。这些都明显制约新农村建设步伐。 农民增收难度加大,持续增收机制没有形成。农业产业链还不够长,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的深层次矛盾难以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变慢,转移范围也不宽,由于户籍问题,也没有实质转移出去;农民文化水平偏低、整体素质低下,掌握农业适用技术能力不强,成为脱贫致富的障碍;特别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生产方式落后,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很难与大市场对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更困难。 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成功的农村发展经验有工业带动型,有旅游带动发展,有特色产业带动发展。粮食主产区需要发展规模的现代农业,打造农业核心区。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优先解决广大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突出抓好“水、路、气、电”四件事。 新村建设是千年大计,不能急于求成。规划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有的地方需要并村,改善居住条件;有的地方需要因地制宜,保护自然村。设计需要地方风貌,中国的城市已经没有个性了,中国的农村不能走城市发展老路。 中央及地方需要成立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协调机构,解决政出多门、投入无序的问题,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加快转变各级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是统筹规划,二是提供公共服务,三是安排资金。同时要研究采取综合措施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班子的建设。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也应是重要的参与者。因此需要增强农民的自觉参与意识和创业精神,使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真正主体。对一些农村公共建设项目,在政府支持带动下,倡导和鼓励农民在可承受范围内投工投劳。 国家新增财政收入应重点向农村倾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例逐步提高,尽快建立起各级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建议省市县政府探索捆绑使用各种渠道支农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的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央政府下拨资金专款专用,地方追加一定比例配套资金,对财政困难地区中央应加大扶持力度,不强求县乡政府配套项目资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村村通”道路建设,农村沼气需要提高补助标准,以解决人畜安全饮水和生产用水为目标,大力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大江大河治理资金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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