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9 事实上,七台河东风煤矿发生特大煤尘爆炸事故三天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便正式成立,并在一个月后出具了调查报告:该起事故属重大责任事故,东风煤矿矿长马金光等11名责任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建议将包括矿长在内的11人移送司法机关。 然而,不知何故,直到今年8月6日和9月18日,七台河市公安局才收到省公安厅转来的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鉴定正式文件。两份文件为何迟到了一年多时间?到底是哪个行政环节出了问题?当然都不难弄清楚。但令人玩味的是,在长达600多天的时间里,当地司法机关居然以此为由,将这宗特大矿难事故案搁在一边,让11名责任人先后三次取保候审,直到今年11月22日李毅中质疑此案,中央领导批示“不能不了了之,也不能听之任之”,相关责任人这才被正式批捕。 据此,人们不禁会问:171名矿工死于非命,这可是惊天大案啊!就算国务院事故调查、技术鉴定报告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送达当地司法机关,但打几个电话,或派专人赴京索取这两个公文,未必就那么难?这,莫非还需要什么了不得的“方法”与“沟通”技巧?明明是地方保护主义作怪,试图对相关责任人网开一面,却公开将责任归咎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这不是倒打一耙么? 某些地方官员固然可以厚着脸皮,不把李毅中的怒斥当回事,但无论怎么说,都不能草菅人命,漠视法律的尊严。所以我以为,对“七台河案”的处理,恐怕不能止于对那11名事故责任人的依法判决,而应该查查此案背后究竟存不存在另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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