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6 问题是,我们真的必须用“终极手段”了吗? 如同一位常见病患者,本可以依赖高明的医生,获得惠而不费的疗效,但现在,动辄使用高精尖仪器检查,大开进口药。病是好了,费用大增,掩盖甚至推卸了医生的职责。 我国大部分城市的交通拥堵,其实尚处于治疗的早期阶段。 很多人拿伦敦、东京说事儿,伦敦自2003年征收交通拥堵费,进入市中心区车辆直接减少20%以上。但不能忽略的背景是:伦敦交通体系天罗地网极为发达,东京公共交通系统更设计周全,因此入选“世界宜居城市”。 我国公共交通的出行分担率不足10%,交通管理技术水平低,加之数量庞大的公车队伍,都无法与伦敦和东京相提并论。在伦敦见效的征收拥堵费,在我国却可能引发两种效应:或是把市民挤到低水平的公交,或是市民“两害相权”仍驶私车,“交通拥堵费”收了白收,拥堵继续……上海私车牌照已成几万元一块的“全球最贵铁皮”,不是依然难挡市民购车欲望? 其实,“惠而不费”的治疗手段有很多。细察大城市市中心塞车,很多是由于道路设置不科学,公交车乱停乱放,机动车、自行车、人行道相混,乱穿马路闯红灯……哪怕只有一个细节处理好了,城市拥堵指数,就可能下降许多。有人经测算指出:仅靠科学控制、文明出行这一项管理举措,一条道路能提高的载车量和通过流量,就不亚于新建一条高速公路。 提高现有城市交通体系的运行效率和质量,是最易操作、成本最低、最少“扰民”的做法,为什么却常常被有意无意忽略呢?说白了,能开出“惠而不费”药方,除了医生良好的医技水平,更需要切实做到以病人利益为中心。 这方面,东京、香港确是榜样。他们的“公交(轨道)优先”思路,不仅有大手笔的硬件建设,更重视人性化设计:香港有先进的“公交换乘”系统;东京每步行10分钟必有一个轨道交通站,精准的车辆到点、出发时间,使“公交”与“私车”的舒适度落差极小。香港道路里程只有上海的1/3,东京私车拥有量是上海的数倍,两个城市交通秩序却井然有序得多。看来,要疏导交通,还是要看“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是否得到确立。 公众正在以极大的善意去理解各地决策者和管理者的难处,不惜以牺牲“私权”来接受“拥堵费”,这是何等宝贵的舆论环境。这种“体谅”,恰恰在提醒城市管理者应该时常反省:是否把保护公众利益,真正放在了决策的优先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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