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法制时评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人民时评:如何看待复旦大学“家丑外扬”?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人民时评:如何看待复旦大学“家丑外扬”? 2007-12-28 人民时评:如何看待复旦大学“家丑外扬”? 日前,据《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通告》披露,该校3起举报涉及的教材抄袭、论文抄袭皆属实,学术规范委员会建议对举报涉及的外文学院、五官科医院和信息学

 




人民时评如何看待复旦大学“家丑外扬”?

  2007-12-28


人民时评如何看待复旦大学“家丑外扬”?


  日前,据《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通告》披露,该校3起举报涉及的教材抄袭、论文抄袭皆属实,学术规范委员会建议对举报涉及的外文学院、五官科医院和信息学院的9名师生,包括博导、年轻教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等进行通报批评、停止招收研究生、开除学籍等不同的处理。

  在对这些教授、学生的处罚决定公布之后,复旦大学的学生普遍认为很有必要,应引以为戒,但也有部分学生认为处罚过重,认为这不过是“冰山一角”。笔者为复旦大学严厉处罚这些抄袭教材、抄袭论文的师生拍手叫好,尤其为处罚几个博导叫好。抄袭是学术腐败,是大学的顽症,其实也是一种盗窃行为,抄袭者、剽窃者同偷钱包、偷手机的扒手在性质上并无什么不同,都是不劳而获、侵吞社会和他人劳动成果,只不过抄袭者、剽窃者多是些道貌岸然的知识分子,包括一些“神乎其神”的博导、博士那样的高级知识分子。抄袭,决不能因为是知识分子的行为而不被视为卑鄙,不受谴责和处罚,相反,抄袭行为危害严重,更应严厉处罚。

  可怕的是,有这种抄袭行为的人并非复旦大学所仅有,更有名的大学有,其他大专院校有,在一些相当高级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甚至党政机关也有,有的更严重,而且有的已经蒙混过关,正在享受着抄袭、剽窃成果的幸福,却并未受到处罚。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屡见不鲜的事实,必须正视。今天,从上到下,人们在思考,在发问:为什么说我们的教育有问题?为什么说我们的博士有水分?为什么出不了举世公认的大师?为什么拿不下货真价实的大奖?这里的原因相当复杂,一两句话说不清楚,但看看复旦大学那几个师生的抄袭行为似乎可见一斑。

  复旦这次是好样的,让急功近利、虚荣浮躁、弄虚作假的人在复旦大学混不下去。虽说那几个师生抄袭行为让人不齿,但复旦大学认真处理此事的态度认真、措施坚决、效果良好,令人佩服。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所大学,认真的态度能赢得尊严,值得尊重。出这种事不可怕,可怕的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了学校的“声誉”去包住、捂住;出了这种事也不丢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姑息迁就才丢人,复旦大学严肃处理这种事并广而告之,不但不丢人,反而会提高学校的地位和声望,因为该校不护短、不遮丑、讲诚信、重质量。人们感到信得过、靠得住,这样的学校才无愧于名校的称号。

  “大学是社会的良心”,那些抄袭者的行为是无良的;不严肃查处的大学也是没良心的。查处此类事件肯定很不容易,会有干扰、有阻力,因为它关系着教师的“面子”、学生的“前程”,更关系着大学的地位和声望,所以,有些大学短视的领导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家丑”自我“消化”了。复旦大学的可贵在于“家丑”敢于“外扬”,敢于打破 “潜规则”,敢于“碰硬”,真刀真枪地向学术腐败宣战。这样的大学才真是“社会的良心”,才真会大有前途。



法治动态检索

 

责任编辑:介子推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