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 既然对2007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作宏观的定性分析比较困难,我们不妨把视野转投到中国社会在这一年中所发生的一些小事上去。 对体制改革,特别是对一年内的体制改革进展做出评价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当我们所要评价的体制改革又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时候,这一工作就变得更加复杂、更加不易了。这主要是因为体制改革属于制度变迁层面的问题。制度变迁在常态社会往往是一个渐进而逐步演化的过程,更多的是水滴石穿,而不是立竿见影。 比如,说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取得巨大成就,肯定是不对的。这一年来,中国政治领域大量规章制度的出台,接二连三的民主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部门正职,党代会中差额选举的比例从代表提名到中央委员产生都有了新的体现,这些变化,哪一件不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但要说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有了根本性的进展好像也有些不理直气壮,毕竟现实政治体制中相当多的弊端还在中国社会实实在在显示着其存在,我们很多好的制度安排还停留在文件要求与报告设想中。 既然对2007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作宏观的定性分析比较困难,我们不妨把视野转投到中国社会在这一年中所发生的一些小事上去。这些小事虽然可能只是个案,虽然据此不可能得出什么规律性的结论,但显示一种态势,表达一种变化还是足够的。而制度演变理论告诉我们,真正的制度变迁往往不是体现在成文制度的走马灯变化上,而是先从社会生活方式的细小变化开始。 选票越来越管用了 2007年12月5日的《人民日报》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 2007年11月中旬,中央组织部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河北省一名正厅级干部在省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期间进行拉票活动。中央组织部和河北省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这名正厅级干部在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考查之前,采取打电话、当面拜访、请客、送礼品等方式拉推荐票,违反了换届纪律。11月30日,河北省委根据已经查明的违纪事实,决定免去其所担任的领导职务,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视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中央组织部就这一情况进行了通报。 从中央组织部的通告看,是把这一事件从负面的角度去理解的。确实,请客送礼拉票是民主政治之癌,必须坚决查处。 但是,我们其实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一问题。这就是为什么过去没有干部拉票的现象,而现在干部要拉票呢?答案很简单,现在选票越来越管用了。 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是政治体制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在变革前的干部选拔任用体制基本上是一种组织意志,或者说是领导意志。干部的任用往往是上级组织部门直接决定,选票基本是无足轻重的;或者有的干部任用可能需要通过选举这一形式,但是被圈定的选举人往往会听从组织部门和上级领导的意见,严格按要求去做,让选谁就选谁。被选举人根本不用去考虑选举人的意见。 比照过去这种干部选用模式,我们可以说干部们拉选票行为的出现,至少透露着这样的信息,这就是现在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已经开始变化了;领导干部们已经意识到了一个事实,这就是没有起码的选票,就没有进一步提拔的可能。当然,这种变化究竟具有多大的权重,是否已经足以构成制度的变迁与体制的更替,我们完全可以不下结论。但可以鼓励我们做出乐观判断的事例还可以在200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看到: 2007年10月20日,十七大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大会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先后对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进行了预选。按照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预选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在8%以上。而这一比例在党的十六大上不到6%。差额选举模式毫无疑问是政治体制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民意越来越有作为 还是《人民日报》,2007年12月19日,对厦门PX项目事件进行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报道。PX项目是厦门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工业项目,投资108亿元,将形成80万吨对二甲苯的产能,加上其他产品,可望产生800亿元的年产值,占目前厦门GDP的1/4。由于该项目靠近居民区、学校等人口稠密区,其安全问题广遭质疑。2007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建议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的提案,紧接着厦门一些居民、学者也用自己的行为对该项目环境影响问题提出较大异议。结果该项目从5月30日起缓建。《人民日报》在报道这一事件的同时,把重点放在了12月中旬举行的环评座谈会的结论上,这就是“在海峡西岸地区择地迁建,是一个上上之选”。 对这一事件最直接的解读是什么呢?至少可以理解为厦门的一些居民用自己的行动改变了政府原先的计划,达到了维护自己权益的意图;更进一步还可以解读为,政府能遵从居民意愿,放弃如此丰厚的利益,主动改变自己的行为。说到底,就是民意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起作用了,民意可以改变一些具体的政治决定了。 让我们乐观的是,厦门这一事件并不是个案,我们现在的体制不仅开始承认民众的这种参与,并鼓励这种参与。在早些时候,2007年8月29日的《人民日报》,报道了一个农民的故事:张召良,浙江奉化市长汀村村民。2004年因质疑家乡征地批复,他先后状告市国土局、市政府,并提请浙江省政府行政复议;遭拒绝后,又将省政府告上法庭。最终,浙江省高级法院判其胜诉。多家媒体相继对其报道,称其为“我国第一个告赢省政府的失地农民”。执政党的机关报以鼓励和赞赏的笔墨来宣扬这样的事例,我们很难不把它与政治体制发生的一些变革联系起来。 公民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政府能改变自己的决定。当我们从政治体制的层面来看,从中看到的是“参与权”的尊重与被保障。所谓“参与权”,主要是指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这里的“各种途径和形式”,包括选举、投票、协商、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批评、建议、通过平面媒体和网络讨论国家政务等。公民对国家政务(如立法、决策、执法等)和其他社会事务的参与,有利于防止社会公共政策和公权力行为的偏差和失误,平衡和协调各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 这种政治参与活动可能暂时还没有制度化,但在政治民主化和经济现代化的潮流推动和作用下,以有效政治动员为基础形成的政治参与,必然会对现实的政治体系形成压力和挑战。要求我们通过有效的制度创新来完善和发展政治体系,从而增大、增强其吸纳公民政治参与的空间和能力。 权利越来越被认可 2007年3月初,重庆市九龙坡区的一起拆迁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也引发了广泛的争论。该事件的起因在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的房地产开发单位与被拆迁户在拆迁协议上的分歧。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于2007年3月19日裁定:被拆迁户必须在2007年3月22日前自行搬迁,否则将实行强拆。但是,3月21日被拆迁户把一面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屋顶,表示坚决“保卫自己的财产”。最后,法院所裁决的强制拆迁并未实施。4月2日,经过各方努力,被拆迁户与房地产开发单位达成“异地房屋安置”协议,事件告一段落。 在这一事件的进行过程中,被拆迁户的房子被人拍成照片发到了网上各大论坛,照片还被重庆网友起了一个有争议的题目“中国最牛的钉子户”。 我们姑且不论这一称谓是否规范,但这一事件是在开发商做出让步的前提下的理性解决的结果,以及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对被拆迁户的微妙态度,又让我们看到了与政治体制有关的一个词汇,这就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从理论上讲,我们从来没有否认和忽视过公民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的政治运行以及在政治运行大背景下各种具体的经济社会活动中,很多公民的权益在各种各样公共利益的名义下被事实上侵犯和忽视了。大量失地农民的出现以及拆迁纠纷引发上访现象增多的事实,足以说明问题的普遍性。 重庆这一事件的出现及其解决方式和结果,表明我们已经开始注意在涉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社会就业、收入分配、教育质量、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等热门事件中充分考虑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个体”人的权利,创造公民和公共管理部门之间平等对话的条件,在具体的法律法规适用范围内,通过合法的协商程序、听证程序和诉讼程序,消除公民和公共管理部门之间的分歧,实现公民合法权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有机统一。 社会越来越透明化 2007年10月12号,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镇坪县的周正龙拍摄到野生华南虎的信息,但是马上就有公众对该地区是否存在野生华南虎和所拍摄的照片的真伪提出了质疑。12月9日,国家林业局要求陕西省林业厅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对公众负责的态度,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结果究竟如何,现在尚不得而知。但从政治发展的角度看,结果如何已经不重要了。真正重要的已经出场了,这就是公民对于知情权的自觉维护与政府对于公民维护自身知情权的积极回应。 所谓知情权,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通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具体来说,知情权包括行政知情权、司法知情权、社会知情权以及个人信息知情权。享有知情权的公民有权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公开有关的信息,并享有在法定范围内获取各类信息的自由。这项权利不仅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而且随着整个社会信息化的高度发展和公民个人对公共事务愈来愈广泛的参与和监督,日益突显其在公民权利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华南虎事件的意义在于,公众既然可以对陕西省林业厅的行为质疑,也可以对比陕西省林业厅级别更高的机关与部门的行为进行质疑;公众可以对虎照进行质疑,也可以对政府部门公布的其他信息进行质疑。政府要回应公民的质疑与提问,就必须主动公布一切可以公布的信息。这一年来越来越广泛的政务公开正是政府努力回应的一种姿态。所以,当公民与政府形成这样一种互动,并且成为常态时,既有的运行体制还能守旧不变吗? 干部越来越不好当 据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称,在中国,要当好一名官员,“难度系数”正越来越大。不但单凭喝茶、看报来打发时日的“庸吏”和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贪官”们日子越来越“难过”,就算是一些兢兢业业真想有所作为的官员,也不是很容易就能做到的。随着党纪国法对各级官员全方位的约束日益严格,随着对干部的选拔、管理措施的完善和加强,随着政治透明度的加大,很多官员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这一判断在2007年底的时候,通过一个市长的免职清晰地显现出来。2007 年12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5人死亡。事件发生后,社会民众在关注援救的同时,也表达了对责任承担者处理结果的关注。果然,12月18日,山西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李天太临汾市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其临汾市市长职务。据山西省委组织部门的免职通知上说,这是鉴于在洪洞县“12·5”特大煤矿事故中,临汾市人民政府在安全监管方面负有责任。 实事求是讲,我们很难说这位不走运的李市长究竟对这一不幸矿难有多大的责任,在目前的煤矿生产条件、环境以及安全监管体制下甚至更广一些的政治生态背景等交互影响下,矿难的出现是有着很多客观必然的。 但为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公众不仅不对这位李市长给予同情,反而对这一做法给予高度的评价?理由只有一个,现代政治运行,有权必有责。领导干部作为公共权力的担当者,当他接受这一任命,走上这一舞台的同时,就意味着要承担起相应的公共责任,包括在其权力范围内的全部责任。不能做出成绩是我的政绩,出了问题与我无关。李市长被免职标志着权力意味着责任的这种政治文化意识,越来越得到不仅是社会民众的认同,也得到组织部门的接受。而在制度变迁理论中,文化意识观念的变化被看作是更深层面的制度变迁。 尽管我们没有作总体的判断,但通过这些细节的梳理,还是表露出了我们对于中国社会2007年政治体制改革进展的一些乐观态度。只是导致这些乐观的原因可能与一些同志的理解不同。我们有些同志往往对一些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豪言壮语与鲜明态度给予厚望,认为只要有决心、有态度就一定会有结果。事实上,对于政治体制改革来说,自觉地决心与态度固然重要,客观的不得不更加现实和有意义。细究中国社会这些年来政治体制的每一变迁,无一不是由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所推动。没有经济社会发展所形成的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没有技术进步出现的互联网络与信息化,2007年的这些变化,放在30年前甚至15年前,都是不可想象的。所以,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这既是中国共产党人对自身历史使命和责任高度自觉的体现,更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发展规律深刻认识的体现。2007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其实就是对这句话最好的回应。(文/辛鸣 中央党校研究室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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