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5-7 鲁江海 在亿万民众殷切的期盼中,2008年北京奥运会正在日益与我们临近。在这一举世关注的体育盛事举行之际,社会的安全稳定尤其是诸多人口相对密集地区的安全稳定,无疑显得格外重要与关键。特别是近日发生的胶济铁路重大安全事故,让人们更加关注公共安全问题。由于危险爆炸物品具有巨大的破坏力与杀伤力,如果管理稍有不善或被某些不法分子利用,难免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破坏和危害作用。正因为如此,今后一段时期,对于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我们必须摆在非常重要的高度。 早在1984年,国务院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之后,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较快的发展,国务院于2006年5月10日正式颁布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如今,新条例已施行近2个年头了。从全国总的情况看,条例得到了深入贯彻执行,安全形势也得到有效控制,法律授权的有关部门执法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但在个别地区,个别部门,还是不断发生了一些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威胁。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各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危险爆炸器材的地下生产、流通的黑市依然没有根绝;二是关停取缔的小矿主的危险爆炸物品收缴得不彻底;三是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环节中普遍存在流 失、被盗等问题。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如今我们对于危险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确实还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弥补的漏洞和不足。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今后应继续深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制造、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或地下黑市交易民用爆炸物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注意在边远农村或历史上具有制造黑火药能力的地方,和不具合法民用爆炸物品供应渠道的小矿点摸情况找线索,坚决杜绝民用爆炸物品地下生产渠道和黑市交易。 其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利用乡级政府工作人员网络、治安民警警务区网络和村级治保委员会网络,布置任务,收集信息及时反馈,尽快收缴和打击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在治安信息收集上注意可以跨地域、跨行业,不留死角、死面。 同时,要在加大治理关停小煤窑、小铁矿等滥采乱挖违法行为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坚持执法到底,不断带,如对关停的小煤窑追缴民用爆炸物品,对影响安全的问题要坚决清理干净,不留后患。 还要加快建立起一支整整可靠、业务熟练的运输、储存、发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队伍。对这支队伍不仅要采取培训、教育、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管理,同时要建立更为规范、更符合标准、具备充足防范力量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确保在这四个环节上不流失、不被盗,真正保证安全。最后要继续坚持创新、服务、安全的理念,切实管好用好民用爆炸物品,认真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制度管理,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从运输、储存、使用、回缴、销毁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和“五检查”“二核实”操作方法,使民用爆炸物品始终处于严密的管理和安全的操作状态,即使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又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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