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8-1 暴力的对象也会习得暴力 继上海特大袭警案后,7月27日,吉林舒兰市发生特大杀人案。村民李俊秀在连杀3人后逃入深山,并在山中又杀一人。当日15时许,被发现的李俊秀因持刀拒捕被击毙。(7月29日《东亚经贸新闻》) 我不知道李俊秀在杀人之前有无看过杨佳特大袭警案的报道,以致做出如此凶残的举止,但我知道,暴力仇恨的情绪是可以传染的。 其实,这些制造出惊天血案的人,平时都是良民,而且,他们作案的起因都是一些很小的事件,但没有给他们说法,他们就化解不开心中浓浓的仇恨。而对待一些民众要求说法的诉求,一些政府官员却是以暴力相向。比如在贵州瓮安,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矛盾一直都很激烈,但当地政府不是依法安抚,而是随意动用警力,以暴力相向。孰不知,暴力是最容易传染的。当一些政府部门总用暴力解决问题时,民众也会学习用暴力来满足自身诉求。一位女学生溺水事件终于引爆了一些人的暴力倾向,结果造成了震惊全国的瓮安事件。在云南孟连县,胶农的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当地政府维护橡胶公司的利益,不惜动用警力,这种暴力处置问题的方式,引起了胶农的暴力反弹,胶农用刀对抗警察。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就批评道:说话没人听,干事没人跟,群众拿刀砍,干部当到这份上,不如跳河算了! 一些政府官员甚至是为获取自身利益或者“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同样是暴力相向。陕西合阳县洽川镇政府十几名工作人员未购门票欲进入辖区内风景区,遭到拒绝后大打出手。在某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解决征地拆迁等“老大难”的问题,甚至不惜雇佣刑释人员来对拆迁户大打出手。如此,在长期的暴力氛围熏陶下,民众如何不习得暴力倾向呢? 暴力是一种致命的传染情绪,英国政治家伯克说:“罪恶的手段一旦得到宽容,很快就为人们所乐用。”暴力让暴力的对象也习得暴力,结果是“以暴制暴”,当初的施暴者甚至无辜者都难以幸免。“以暴制暴”,社会就无法安宁,“瓮安事件”、“孟连事件”就是明证。我反对那些称杨佳为“大侠”的人,我谴责这种针对无辜者的暴力。但我同样呼吁,政府官员必须用公正的程序、公道的处理给任何一个受到冤屈的民众一个说法,放下手中的暴力,并且要制止那些强势群体的暴力,才能化解淤积在民众心中的仇恨和平息他们的暴力倾向。 现在的问题是:给那些民众一个说法为什么就这么难?我在有限的接待上访的时间,极少见到有强势者来上访。偶尔见到建筑商来上访,那就是因为政府拖欠他们的钱,他们遇到了比他们更强势者。不解决给个说法难的问题,不让政府官员和强势群体首先放弃暴力倾向,我们就很难化解社会上的暴戾情绪,就无法避免社会上暴力情绪的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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