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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违章应“治民先治吏”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治理违章应“治民先治吏” 2008-7-29 治理违章应“治民先治吏” 行人闯红灯、翻护栏该怎么罚?25日,在广州市交通秩序整治大会上有官员提出,“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一种手段处罚效果不理想,就用另一种手段处罚。最好罚他一个月三分之一的工资,就没人再敢

 




治理违章应“治民先治吏”

  2008-7-29


治理违章应“治民先治吏”
 

  行人闯红灯、翻护栏该怎么罚?25日,在广州市交通秩序整治大会上有官员提出,“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一种手段处罚效果不理想,就用另一种手段处罚。最好罚他一个月三分之一的工资,就没人再敢违章了”。

  若按2007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348元计算,其1/3便是1116元;若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860元计算,其1/3也近300元。如此高额处罚交通违规,在哪儿也算得上是重罚了。然而,应当看到闯红灯、翻护栏固然与个别行人自身素养有关,但也和许多城市的软硬件建设不够完善和细致脱不了干系。比如,有的地方红绿灯时间设置不科学,留给行人的绿灯时间太短;有的地方建设了天桥,但要么距离太远,要么还不够人性化;有的地方路越修越宽、人行道却越来越窄,行人还得与非机动车以及乱停乱放的车辆共同争抢空间……

  整顿和改善公共交通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但前提是尊重公民权利,多站在行人的角度想想,到底还有哪些城市细节有待完善。遗憾的是,有些城市管理者不愿意这样做,只一味迷信从严治民。比如在对待行人违章的问题上,会上有官员提出,“如果一种手段效果不理想,就使用另一种手段;如果道路交通安全法不适用,就从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找条款;如果治安管理处罚法还不行,就从民法、刑法上找依据;能合并使用的手段就合并使用,争取最大的整治效果”。

  治民如此严苛,治理官车时呢?有广州市民指出,在路面上频频违章、横冲直撞的更多是豪华车、公车和贴特种车牌的车,特别是一些所谓的“特种车辆”满街都是,不执行任务也随便拉警报,经常肇事,百姓对此十分反感。对于这些危害更大的违章官车的处罚却是“一律通报车主单位”、“如果领导司机违章三次被抓,将不得再做该领导的司机”———这样含混不清的处罚,如何能够根治官车的“牛气”、“霸气”?

  有评论认为,“要行人尊重红灯时间,先得尊重他的绿灯时间;开车的走路的、开普通车跟开特种车牌车的应当有平等的路权”。但现状是,道路设计格外照顾汽车忽略行人的出行问题,却又要求行人循规蹈矩;交通执法对普通人违章的规定非常完备、缜密和严苛,对官车的处罚规定则相对粗糙和松垮,有时还会睁只眼闭只眼。

  什么时候,道路设施、红绿灯安排能更多尊重行人的路权,治理官车与治理行人一样的严苛了,广大市民遵章守法的观念才能深入人心,闯红灯、翻护栏的陋习才可能消失。而这,尤其需要各地执政者的执政智慧,以及“治民先治吏”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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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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