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7-29 从“软皮球”到“硬杠杠” 其意义在于,继去年推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后,这两项政策的出台以其对信访工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政府由过去的“全能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社会发展呈现多元化趋势,不同群体和阶层间的矛盾时有发生。此时,实现社会的良好治理,需要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然而,一系列事件提醒人们,这种互动尚存瓶颈,瓶颈不在于表达渠道的有无,而在于困难群体的民意诉求往往得不到回应。当他们的问题在第一环节无力解决时,层层信访往往成为困难群体的唯一选择。 在公民表达利益诉求的众多合法渠道中,信访可谓困难群体寄托最后希望的“底线”,对保持社会稳定的意义非比寻常。倘若这一渠道依然不畅,本已在困顿之中的他们,就容易在失望或绝望中,做出伤害自己甚至社会的极端行为,危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贵州瓮安事件起因复杂,但当事人多有因“感觉冤屈而上访”的经历。如果当初信访的渠道通畅,反映的情况及时得到重视、回应和及时化解,或许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制约信访作用发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机制的长期缺失。以至于,当不具有相关行政职能和权力的信访机构将问题“中转”出去时,责任追究制度的缺失造成一些相关部门“踢皮球”,信访部门有督办之名却无督办之实,最终“信访上去了,事情办不了”。更有甚者,某些地方不但不注重解决信访发现的问题,反而“围、追、堵、截”,致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集体性上访不断发生。 针对不足,从去年的《意见》到如今的《解释》和《规定》,在制度建设层面上,不仅对信访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而且第一次对信访领域违纪行为同时发布党纪、政纪处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制度将使信访工作原先的“软皮球”变为“硬杠杠”,上访者背后的困难群体权益将有更根本的保障,政府与社会、公众得以走向良性互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将多一块“撑得住”的基石。
法治动态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