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6-25 6年前,包头市南排村孟家河湾村民小组近200亩土地,被村民组长以“修路”为名非法转让,其中有68.12亩耕地。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但是,孟家河湾村民虽然经过长达5年的检举揭发,促使非法转让土地的村民小组长在5年前被绳之以法,至今却无法追回被倒卖的耕地。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理说国土部门对此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申请也没有用。2007年,他们申请强制执行的案子有100起,却没有一块土地“还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很高,花了钱又执行不了,还不如“内部结案”算了,这也是无奈的做法。 如何“内部结案”?这位负责人说,2005年之前的倒卖土地案,他们一般都是要求违法者交纳罚款,只要能交一部分,对方再写一份保证书,保证国家征地需要,就算结案,也就是整顿后“合法”化了。如果不交纳罚金,就成了死案,只能默认结案。 这位负责人还认为,土地案件往往不是一个部门能解决的。已经建起来的高楼大厦不能说拆就拆,否则引起社会问题会给政府添麻烦。 执法者的“无奈”,暴露了当前土地执法的软弱,根子在于对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法制观念淡漠。试想:拆除已经建起来的高楼大厦会引起社会问题,可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为何要等到“生米煮成熟饭”之后?如果一接到孟家河湾村民检举揭发的材料就查处,哪里会有“高楼大厦”问题?拆除高楼大厦会给政府添麻烦,不退还农民的土地就不是麻烦?耕地红线失守岂不更麻烦? 截至2006年底,全国耕地只有18.27亿亩,而近年来全国耕地每年都会减少约1300万亩,照这个速度,今年年底就到了红线边缘。保护耕地,执法责任重如泰山,岂是一个“无奈”能够交代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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