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1 现代社会,已经建立了适度的法治。中国法治尽管存在一些问题,可无论如何,很多方面毕竟与国外进行了接轨。 知识产权就是与国外基本接轨的。在知识产权领域,合法与违法,犯罪与非犯罪都是一步之遥。微软的黑屏计划,如同一个人遭到了抢劫。如果这个人抗拒,把抢劫犯扭送到警察局,则是合法的,是正当防卫。如果这个人把抢劫犯打死或打伤,则很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如防卫过当,法律将进行审判。防卫过当而被法律惩处的案例比比皆是。 微软现在面临盗版的处境就如同遭到了抢劫。不同的是,微软是引狼入室,主动要求他人抢劫微软的。若干年前,在盗版问题上,微软的前首脑人物比尔?盖茨曾经多次出言不逊道,“中国人喜欢盗版,我希望他们盗版我们的软件,到时我就能向他们收钱”。所以,微软是有教唆犯罪嫌疑的。该行为同样应该按照中国法律予以审查并惩处。 微软与客户的协议等是格式化的,并非是平等协商的产物。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该进行司法审查。根据中国法律,无效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是无效的。 微软在被抢劫后,似乎受到一定的伤害。但是,微软并没有报告警察或执法机关。而是拿起猎枪,自己去找抢劫犯,并准备把抢劫犯杀死。 所以,胆大妄为的微软,决定在中国实施大规模的黑客行动,以击毙盗版者。该行动将中断部分互联网客户的运行,并将给中国互联网以严重的打击和伤害。该行为,触犯了中国法律,并严重违反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按照中国法律其他国家有关法律判断,目前,微软已经是预备犯罪了。这是微软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犯罪行为的初步。而2008年10月15日,微软中国公司宣布推出 “WGA通知”和 “OGA通知”伊始,已经意味着微软在实施犯罪行为了。 如果微软启动黑屏计划,那么,警察应该将微软中国大大小小的犯罪嫌疑人一并拘留,送入法院进行司法审查。法院可以根据惯例、法律,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微软中国公司的负责人、技术策划人员等处以重刑。如果境外微软美国公司总部参与或指使进行这一犯罪行为,则应该将所有涉案犯罪嫌疑人拘传到中国进行审判。如微软美国公司抗拒,则应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通缉令并将其缉拿归案。 可以说,微软中国现在已经构成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犯罪特征有二,一是制造互联网恐慌,二是实施预备犯罪。现在,执法机关应该按照国际惯例与中国法律规定介入微软所谓的“黑屏行动”了。执法机关要调查清楚,是谁赋予微软如此强大的违法力?微软可以任意制定规则,攻击中国的互联网用户?又是哪条法律授权微软可以不受惩罚而肆意犯妄为呢? 法律并非儿戏!微软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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