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评委现职制”是公选制度的有效创新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大评委现职制”是公选制度的有效创新 2008-9-25 “大评委现职制”是公选制度的有效创新 □独家视角 乔杉 9月20日起,广东省开始向全社会公选百名年轻厅处级干部,600名通过笔试的入围者开始接受为期两天的面试。其中让人眼前一亮的是,为扩大干部、群众参
“大评委现职制”是公选制度的有效创新
2008-9-25
“大评委现职制”是公选制度的有效创新
□独家视角
乔杉
9月20日起,广东省开始向全社会公选百名年轻厅处级干部,600名通过笔试的入围者开始接受为期两天的面试。其中让人眼前一亮的是,为扩大干部、群众参与面,面试环节采用了“大评委现职制”,当天共有5000名考官参加面试(9月23日《齐鲁晚报》)。 此前一些传统的面试环节往往颇具神秘性:不仅公众大多无从得悉入围者的真正表现,而且一般不到面试时刻,大家压根就不知道评委是谁。此外,由于评委数量偏少,倘若其中有一两个挟有个人偏见甚至被人为公关,则面试应有的公正性也就难以保证。如今广东省推出的这种“大评委现职制”,无疑是对此前一些“暗室面试”的有效纠偏。 以广东此次公选5个珠三角地级市副市长职位的面试为例,其面试不仅采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而且在省委党校设主会场,职位涉及的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5市各设一个分会场,共有380多名评委分别在6个考场同时对30名考生进行评价。试问,面试环节如此透明,评委如此众多,无论选手还是评委都充分置于“阳光”之下,几乎跟奥运会比赛一样,其本身的公正性定能得到更为充分的保证。 而且,担任评委的人选,不仅有省“两代表一委员”、职位所在市领导、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省直单位厅处级干部,还有部分专家学者。这种评委身份的广泛性,无疑有利于对入围者的准确考评。同时,让用人单位提前介入,也能相对保证用人单位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有效改变过去用人单位“事先盲然、事后埋怨”的消极格局。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显然也是对用人单位的充分尊重。 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大评委现职制”也是对公选制度的有效创新。应该说,公选制度让公众对打破传统的用人机制寄予了无限期望,诸多事实也证明,公选制度确实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不必讳言的是,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初生婴儿”,公选制度本身难免存有一定缺陷,而此前个别地区发生的选举丑闻,更是让人对公选本身的公正性产生了一定怀疑。因此,“大评委现职制”的出台,实际上就能扬长避短,更为充分地体现出公选制度本身的兼容性和发展性。由此来看,“大评委现职制”今后应该在更大层面推开。 当然,公选的级别不同,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我们不能奢望所有的公选都能采用这么大规模的面试。但是,增强透明性、尽量扩大评委面,无疑应成为今后公选的努力方向。具体到各个地区,或许很难请到这么高规格、多数量的评委,但却可以借助媒体视频等更多形式,把面试环节向公众直播。因为评委在台上打分,公众在台下目测,在这种充分、有效的全民监督下,评委大多会更为慎重地行使手中的打分权。 当前,思想解放之风正在劲吹神州。没有有效的制度创新,就很难有真正的思想解放。过去一些明显不符合时代的制度需要创新,刚刚建立的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制度同样需要创新。惟有如此,才不负时代的要求,不负思想解放的要义。
法治动态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