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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闯红灯看法商的缺失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明星闯红灯看法商的缺失 2008-10-31 明星闯红灯看法商的缺失 黎明在北京参加完《梅兰芳》MV全球首播发布会后,受邀前往世纪坛参加活动,会后为甩掉狗仔队,乘坐无牌座驾在长安街连闯7道红灯。记者致电发布会主办方,对方回应黎明不想对此事回应。(10月29日

 




明星闯红灯法商缺失

  2008-10-31


明星闯红灯法商缺失
 
  
  黎明在北京参加完《梅兰芳》MV全球首播发布会后,受邀前往世纪坛参加活动,会后为甩掉狗仔队,乘坐无牌座驾在长安街连闯7道红灯。记者致电发布会主办方,对方回应黎明不想对此事回应。(10月29日新京报)

  又是坐无牌车,又是闯红灯——闯了一次还不算,居然一口气闯了7道红灯。黎明如此撒野,就凭他是明星?凭着自己是明星,就敢撒野的,不只是一个黎明。媒体披露,前几天章子怡在北京,据说也是为甩掉狗仔队,在长安街上一路狂飙连闯红灯,绝尘而去。这样的无独有偶,显然已难说巧合;比较符合实际的解释,只能是一个:闯红灯等等,根本没被明星当回事。

  有人说狗仔队和明星其实是一对欢喜冤家。是不是如此,要狗仔队和明星去回答。可以肯定的是,躲避狗仔队,决不是明星可以闯红灯的理由。然而红灯面前一律平等的道理,却被明星置若罔闻。这个事实,再次让人想到明星的“法商”问题。所谓“法商”,就是法律意识、守法习惯等法律素养的总和。明星缺失“法商”,已不只是明星的个人问题而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明星的“法商”成了问题,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刑不上明星”。比如闯红灯,老百姓闯一次就会被交警逮住,但明星连闯7次也“逮不住”。又比如法规规定,不能以患者或消费者之名宣传医疗服务和产品。但明星却偏能以“患者”的身份为药品、保健品鼓吹,信誓旦旦“信我没错”。然而事实是他们从来没有以身试药。明星不会以身试药,却在以身试法。然而以身试法的明星却一个个躲过了惩罚。

  有句话叫做有恃无恐。无恐是因为有恃——既然红灯闯了也白闯,自然是不闯白不闯了;既然违规代言代了也没事,自然是代了还要代。一次又一次“刑不上明星”,遂使以身试法的明星一次又一次以身试法,并且把法律法规当成了“稻草人”。对缺了“法商”的明星,闯不过去的红灯什么时候才能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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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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