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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警醒的公务人员犯罪百分比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令人警醒的公务人员犯罪百分比 2008-10-29 令人警醒的公务人员犯罪百分比 我们要建立一套清明、廉洁的吏治整饬机制,就必须打破这个“怪圈”,即清除弥漫在一些公务部门内的腐败传染氛围,注重事前警钟长鸣而不是重视事后“现身说法” 刘国航 10月26日上午,

 




令人警醒的公务人员犯罪百分比

  2008-10-29


令人警醒的公务人员犯罪百分比
 

   我们要建立一套清明、廉洁的吏治整饬机制,就必须打破这个“怪圈”,即清除弥漫在一些公务部门内的腐败传染氛围,注重事前警钟长鸣而不是重视事后“现身说法”

刘国航

  10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作报告时说,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在判处的罪犯中,原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4525人,同比上升77.52%。
  这样的一个百分比,令人感到极度不安和忧虑。它意味着过去的5年间,4500多名拥有县处级以上国家公务人员身份的“人民公仆”,因种种触犯刑律的行为而沦为“阶下囚”。探查其中原因,我们不妨在社会大背景下探讨一二。
  先从涉案的公务人员犯罪心理上分析:当然他们首先是侥幸,其后是步步紧逼,再者是“当仁不让”,即开始实施贪贿犯罪时战战兢兢,惟恐被人查出;一旦得手或初尝甜头,便心头窃喜,再酝酿与期待着下一个猎物;而直至形成习惯,并感觉无人追查或他人无从下手过问时,就愈发放心大胆,欲罢而不能了。现在一些土地、规划、交通和其他一批掌握具有“寻租”权力的行政部门,之所以大案要案迭出,或者后任步前任贪贿之后尘,一般也很难走出这个怪圈。更令人警醒的是,在一个往往容易发生寻租行为且屡屡得手的部门与单位,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明显是有传染性的,非一人洁身自好而能制止。所以,我们要建立一套清明、廉洁的吏治整饬机制,就必须打破这个“怪圈”,即清除弥漫在一些公务部门内的腐败传染氛围,注重事前警钟长鸣而不是重视事后“现身说法”,让公务人员真正有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恐惧感,更令一些部门彻底消除“一人廉洁他人嫌”的内部怪病。
  再从社会的大背景下找原因:曾几何时,公务人员的物质待遇不高,能力压抑,效率低下,每每被人诟病。许多有志之人毅然下海经商或者组织创业,很是有一番作为。然而,随着行政审批日益增多,公权力在各个领域增多,一些公务人员的权力意识也在“觉醒”,开始“寻租”致富。上门央求办事的人多了,在一再受到刁难后不得以开始“上贡”。几经波折后,竟成共识与习惯,要想得到公权力的关照,就要舍得下本钱。结果,对公务员羡慕的人开始多了,并在很多场合都形成了一种“潜规则”,即一再容忍公职人员的贪贿犯罪与勒索,甚至还有人以此为尊荣。久而久之,在社会上竟然存在这样一种怪诞的忍受心理:有“能力“之人,即使有外财相助也无不可,谁让咱不当官呢!其实,这是最大的可悲可叹之处。一个昌明与廉洁的社会,是绝不能放任与忍受公务人员的肆意犯罪的,它不但将污染社会,也会危及一个国家政权的存在。
  因此,我们必须警惕国家公务人员刑事犯罪特别是贪贿犯罪案件比率的大幅上升现象,必须将涉及国家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这一不良势头压下去。一是要强化纪检机关和反贪部门的查办力度,对公务人员的犯罪绝不能轻视和放任,而是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从预防犯罪上多下功夫,不让那些有前途、有本事的公务人员在私欲和贪贿犯罪上跌跟头。其次,还是要净化社会空气,破除“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陈腐观念,树立廉洁奉公光荣、贪婪腐败可耻的信念,在社会上形成邪不压正的风气。最后要泼一点冷水,以树立和形成这样一种社会观念,即:不是所有人都能当国家公职人员的,甚至眼下百万人报名争当的国家公务员也不见得对谁都合适,因为做国家公务人员既是光荣的,更是负有艰巨的使命,那种单纯期待某某岗位待遇好甚至拥有“外财”的想法是不切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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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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