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4-10 3月10日,王帅从上海被带回了灵宝。警察想让他写悔过书,承认诽谤灵宝市政府,承认照片是移花接木的,王帅都拒绝了。13日,在他家人和政府达成协议砍了自家的果树之后,警方对王帅作了取保候审处理,但仍要求王帅保持沉默,并每两个月写一封“对发帖行为的思想认识”给他们。 灵宝市委宣传部的王部长说,地被征了,农民让羊把麦苗啃掉,这很正常,王帅把这说成是“抗旱绝招”,完全是“造谣”、“诬蔑”,给市里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反映到公安,然后按照法律程序,对发帖者进行了处理”。“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 “本想帮乡亲们办点事,结果把自己弄进看守所了。能出来已经是万幸了,也算得到教训了吧。”王帅说,他以后再也不敢管闲事了。 王部长言之凿凿,似乎真理在握。其实在我看来呢,王部长可是错大发了。 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想必王部长也听说过。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不能以租代征,不能不依法给失地农民补偿,政府违法行政连农民都看出来了,难道政府官员们不知道吗?你违法,还要动用刑事手段对待有意见的农民,这再次证明,对公权力必须给以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缺乏制约的公权力很容易走向人民的反面;在公权力面前,民众总是弱小的。 公民发个帖子,政府就动用公安抓捕,起码有两点值得商榷。其一,公民针对政府行为发帖表达不同意见,这是他正当的权利。他又不违宪不违法,他又没散布恐怖言论危害社会安全,你干吗抓他?其次,从阳信事件到瓮安事件,想必王部长们也应该有个基本的认识了:因为经济、民生等原因,群众有了意见,即便是出现了群体闹事,也不能再用“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闹事无好人”的观念来看待,不能动辄以“少数坏人煽动、教唆”“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来对待,更不能轻易动用警力。不能轻易动用警力,这一点中央已有明令。强行抓捕王帅,合适吗?我要是王部长,就赶紧赔礼赔偿。 至于“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知王部长是否知道王帅向有关部门举报过,是否知道失地农民曾经上访过?这些都应算做“正常渠道”吧?批文不齐先占了农民的土地,你还让农民走正常渠道反映,真真是州官的逻辑啊!正常的合理的渠道不畅通,王帅才使用了网络,才采用了变形的极端的表达形式。感谢新时代,赐予了我们更加民主的网络,它没有进入的门槛,无须批准,想说就说,说了就能得到传播。今日的网络,已然成为民众反映问题,抒发心情的新渠道,难道王部长们还不知道吗?那您可得跟咱们的总书记、总理学学,他们都非常重视、善于使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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