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政府部门“晒”出自己的“权力清单”,并且为这些权力设定流程,以规范权力运作,这是打造阳光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真正把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个政府部门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什么是错位,什么是越位,这些问题一直是这几年来公众关注的热门话题。很多事例证明,倘若权力的界限没有厘清,权力运行还是一笔糊涂账,那么所有的议论、呼吁都只能是纸上谈兵,而且不作为、乱作为或以权谋私等乱象必然愈演愈烈。 “××个部门没管住一个××”之说,这些年听得多矣。为什么没管住?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权力运行成了“自由裁量”的糊涂账。事实上,没管住并非真的是管不了,大多数时候是不想管、不愿管、不去管。在一些部门眼里,管与不管、管得了还是管不了的取弃标准,就是一个“利”字。比如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因为有“经济效益”,有些地方就一哄而上争着“管”;而比如为基层为百姓服务这些“麻烦事”,因为没有“好处”,于是一些相关部门就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把该管的事当成皮球踢来踢去。更有甚者,只要有利可图,给了“好处”,就乱办事,连违规的事也马上可以变通。不透明的权力运行必然滋生腐败,在这些乱象中表现得可谓淋漓尽致了。“权力清单”的出台,不仅要管住设租、寻租的乱作为,也意味着政府部门有了“职责清单”,要管住失职渎职的违规行为。而“权力清单”对百姓来说,则意味着拿到了一份自己的“权利清单”、“对账单”。对照“权利清单”,百姓不但了解了在行政管理中自己拥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等程序性权利,又知道官员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属于越权、乱作为、不作为等违法行为,可以到哪里投拆等。“权力清单”和“权利清单”相辅相成,既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群众监督权力的运行,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因而不失为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务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