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
2008年5月12日,据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和某网站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98.4%的人认同“获取政府信息是公众应有的权利”,公众最希望政府公开的是“官员财产情况”。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更多图片】 湖南湘潭湘乡市县处级领导干部的住房情况在该市电视台、报纸,中国湘乡网、湘潭廉政网等媒体予以公开。对申报情况不实的,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络投诉平台等向湘潭市纪委进行反映。市委书记一套房,市长两套房,面积好大,房价几何,人们终于有了确切的印象。 湘乡市此举向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靠进,有其进步意义。然而,其公开的项目太单一,不啻为一种选择性公开,给人隔靴搔痒之憾。 经年积累的腐败现实,已经突破了中国公众长久以来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理解和忍耐,民众对官员财产公示的呼声越来越高,中央高层也表示支持,可是,目前各地的探索至今仍处于“试”个没完的境地。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已经成为一种全球性反腐的通用制度。早在240多年前,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官员直到首相的纳税清单。目前已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建立这项制度,将公职人员拥有财产信息公开,防止以权谋私。此种公示从技术操作层面上来看,已经非常成熟,但在中国现实的环境中却遭遇到来自官员们的强大阻力。所以,今年年初一些地方陆续启动的官员财产公示的改革,人们均激动不已,给予了宽容和掌声。然而,到了现在,曾经的掌声已经十分零落,因为不少的改革太缺乏突破,原地打转,令公众非常失望。 从各地陆续的探索实践来看,官员财产公示的最大缺陷都是选择性公开。湘潭市纪委就对外宣称湘乡市的探索“全国率先”,却只局限于住房领域;浙江慈溪的公示则只限于在单位公示栏内张贴几张纸的公示;而阿勒泰的公示则只见官员的工资、奖金……要么只选择部分项目,要么公示时间极短,要么在载体上选择关注度低的,已经成为这类改革的共同短板。 官员财产信息部分公布,尽管聊胜于无,却像是虚晃一枪。人们更进一步的追问难以回避。尽管现实中不容易做到,但在制度设计上就应该力求全面,不应主动屏蔽一部分公示内容,成为“选择性失忆患者”。其次,公示的反馈信息也应该“阳光化”,如果不公开公众的反馈,单向的公示其实也只是一个选择性公开,难以发动群众的力量。 所以,官员财产公示改革不能老是由各地在一些细枝末节之处尝试,应该由中央统一配套推进。赋予纪检或监察机关更大程度的独立性、专门性和权威性。此外,银行存款实名制度、财产评估制度等与财产申报公示相关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必须共同推进。否则,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将始终在部分公开的圈圈里转来转去,无法获得实质性突破。 |